杨集和张出尘居住的毡帐是一个大「套间」,中间两层厚厚的皮毡,将一顶大帐隔为三间,面前是吃饭和闲谈的地方、中间放物件、后面则是睡觉的卧室。
午时,杨集巡视了一番军营,又在中军大帐和诸将商议军情,便回了自己的毡帐,他取下头盔,「嗵」的一声放到桌子上,便将身上的大氅解了下来。
他觉得第一次与步迦可汗作战时,都没有像现在这么累,因为他那个时候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朝廷内部没有多少人关注他、更没有人刻意拖他后腿;可他现在不仅是此战的统帅、而且还是一派之首,所以来自内部的压力、阻力大得惊人。
这种来自于内部的阻力,对他来说,比打仗、比算计敌人还要心累无数倍,好在经过这些天的狂轰乱炸,终于看到胜利的曙光,他也可以松一口气了。
「公子回来了?」张出尘正在卧室内收拾,听到外面的动静,便喜滋滋的走了出来。
因为今天没有任务,她早早卸下铠甲、避弩衣,换了一身舒适的白色锦袍,雪光映着她窈窕身影,将她美丽的脸蛋映得光泽如玉、彷佛透明一般。
看着英姿飒爽的爱妾,杨集双眼顿时一亮,那本就美好的心情变得更加美好了,笑着说道:「回来了。」
张出尘上前替他解下甲胄挂好,满是期待的说道:「今天无战事,我特意准备一些好菜,公子一起吃么?」
迎着晶莹目光中的期冀,杨集忽然发现他俩虽然天天同处一室,可是俩人平时各忙各的、吃饭时间也不同,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点头道:「正好我也饿了,你去准备吧!」
张出尘听了此言,欣然道:「公子稍等,我一会儿就好。」
「嗯!」杨集在火塘边坐下,将火炉上的茶壶取下,伸手过去烘烤。
一会儿功夫,张出尘和几名朱雀卫端上了很多食物。
看着身穿武士服的这些莺莺燕燕,杨集心情大好,此时此刻,他彻底明白那些Lsp、那些老不死在带兵打仗的时候,为何总是偷偷摸摸带上几名侍女了。
只因军队是男人的天下,和一帮男人相处的时间要是太久,难免会有损心情;心情不好,则会影响军机决断。要是身边有几个青春靓丽的女子相伴,哪怕不怎么说话、不那什么,光是那宜喜宜嗔的风姿、美丽的容貌、好闻的香气,就足以让人心旷神怡、忧虑尽去了。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无疑就是他杨集了,而他老是带女兵的做法,也让他在朝廷之上有个好色如命的「美名」。
几名朱雀卫在饭桌上摆好食物,自行退下,张出尘忽而明眸一怔,却见杨集一动不动的发呆,不由唤了一声「公子!」
杨集压下心中浮想联翩,目光明眸皓齿的少女,问道:「怎么了?」
「公子在想什么,竟然这般出神?」张出尘脸颊微红,刚才杨集一直盯着她的胸部看,初时她还以为……后来觉得杨集应当是因为什么大事走神了。
杨集意识到目光的落点,又见旁边已无外人,便笑着说道:「其实我刚才在想,你的胸部好像大了一些!」
张出尘虽说早跟他同床共榻了,但是这种话,还是羞得她冰肌玉骨的雪颜上现出一簇簇艳艳红晕,一直延伸到耳垂。
杨集看着脸红通通的张出尘,起身到桌边坐下:「不说这些了!」
张出尘娇嗔道:「那你刚才还说……」
杨集干咳一声,催道:「吃饭!吃饭!」
「吃就吃!」张出尘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也坐了下来。
饭菜丰盛,主食火锅;不过架在在火上面的不是火锅的锅,而是一个头盔。
头盔可不仅仅只是护具,它完全就是一个多功能的东西。
冷兵器时代都是短兵相接的战斗,近身搏斗的时候,盔甲与兵器就成了左右胜负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双方不单在排兵布阵上下大功夫,还在武器装备上下足了功夫,而头盔就是盔甲改良升级的一大亮点。
头盔能够抵销一部分武器的劈砍,但是锤子等钝器却视头盔为无物,一锤子下去,就能把头盔砸扁。为了解决钝器对士兵头部造成的伤害,后来就增加了中间凸起部分,以之抗击钝器的部分力量。
随着战争进行、以及现实需要,凸起部分又改成镂空的了,然后加上一个和枪杆匹配的可拆卸的枪头,这样既能缓冲钝器的力道,又相当于多了一个备用枪头,一旦破败残缺的枪杆换上新的枪头,又是一把杀敌利器。若是连长枪、佩刀都丢失了,那么带有枪头的头盔就是最后的武器,手持头盔就能向敌人发起冲锋。
另外就是士兵身上任何一丝多余的东西,都是负担,因此行军作战之时,一般都不会携带多少炊具,士兵要是渴了、饿了,头盔就是最好的锅。可是吃饭的地方,不见得有充当固定物、又能防火的石头,即便找到,也不能满足那么多人的需求,而且也没有时间浪费在这里,至于专门带支架更不实现。多了这个枪头以后,倒插在坚实的地面上,就可以在下面生火烧水、做饭。奇快妏敩
当然了,杨集作为一军之首,餐具不至于那么简陋,所以除了一个头盔之外,张出尘还拿几支铁箭当支脚。
看着满满一大桌子菜,杨集总算是知道张出尘为什么说「准备一些好菜」了,除了散发着干笋、干萝卜、骨的香气的火锅之外,配菜丰盛得离谱。
荤菜有狼肉、虎肉、羊肉、牛肉、毛肚、驼肉、驼峰等等,而蔬菜只有干香菇、豆芽菜、麦苗三样。
豆芽菜以前没有、麦苗以前也不吃,但是杨集来了,这两样蔬菜便出现在大隋餐桌之上,只要温度足够,再冷的冬天也能培植出来;眼前这些,无疑是张出尘为首的朱雀卫在火边培植出来的。
眼见「锅」里沸水滚滚,张出尘取出张掖带来的茱萸油、胡椒粉、黄芥末,和姜沫、蒜泥一起调成蘸料,一双纤秀柔荑仿佛穿花蝴蝶轻扑飞舞,忙而不乱、优雅异常。
杨集手持一双筷子,好奇的看着张出尘:「出尘,军营里有活羊,牛和骆驼战死了不少,你能弄出来,我能理解。但是狼、虎,你又是从哪里变出来的?」
张出尘说道:「我看神雕闲得没事做,便让它去抓狼。我也不知它打哪儿找了一头大白狼来。」
杨集闻言无语,他养的金雕体型庞大,狼在它面前就得显得十分弱小,当它捕杀野狼时,直接从高空俯冲而下,一只爪子抓屁股、一只爪子抓头、锋利的爪子在俯冲之力的帮助下,瞬间就能穿透狼的身体,一旦狼扭过头来想要反击,虎视耽耽的嘴巴趁机啄瞎狼的眼睛,弄死之后,拎着就走。
狼虽然比它重,可它体长一米有余、翼展达到两点五米,就像是远比人轻、却能载人的滑翔翼一样,让它载来一头死狼,完全不在话下。
然而,张出尘竟然派它去抓狼来吃?
「那么老虎呢?」杨集又问。
张出尘笑着说道:「我们早上去收放信鹰时,这头大老虎跑来吃我们,结果被我们打死了。」
杨集:「……」
这头老虎简直比那头狼更倒霉,竟然把目光瞄向了一帮母老虎;它不死,谁死?
两人正准备开动,忽闻外面传来踏雪的脚步
声,正对着大门的杨集抬眸看去,只见杨善会、郝瑗、沈法兴、孔德绍走了过来,杨善会笑嘻嘻的说道:「大王、夫人,吃饭着呐!」
杨集见他们走进来后,目光便瞅着桌上的菜肴,便知道他们蹭饭来了,微笑道:「尚未用膳吧?今天也无事,军务也安排下去了,咱们小酌一番。」
「如此,我们就不客气了。」杨善会说着,径自坐到杨集左手边,而郝瑗则是坐到右边,沈法兴和孔德绍分别坐在两人下首。
都是自己人,没有什么好避讳的,张出尘立刻让人添了碗筷和酒杯,自己取来一皮囊葡萄酒,为众人各斟一杯。
四人一同敬了杨集、张出尘一杯。
杨集放下手中的酒杯,挟一筷子薄如蝉翼驼峰在沸腾的火锅里稍一涮洗,便蘸了调料吃下。
冰冷天气中行军,饮食和睡眠都没有规律,常常饥一餐、饱一餐的,这时就需要大量脂肪来维护体温、为人体提供养分了,而驼峰含有大量脂肪,正好满足这个需求。
六人一边涮着羊肉牛肉、一边喝酒,热烘烘与帐外简直如同两个世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孔德绍沈法兴沉吟半晌,向杨集问道:「大王,我们今晚当真要强破当金城不成?」
他们已经收到宗罗睺、麦铁杖的捷报,知道两人不仅斩了三个犄角中的苏干诺尔湖大营、会师于定阳城,而且还定下了以城中军民为诱饵,中途伏击敌军援军之策。
针对两人的作战方针、以及为大营创造的战机,杨集决定全力配合,等到慕容邕分兵南下,大营这边立刻趁敌分兵、兵力大减的契机,迅速发动强攻、一举攻克当金城。只要隋军打败敌军主力、占领当金城,接下来就能把南下的敌军、甘泉敌军逐个击破,然后强势的平推到锡铁山山脉一带。
孔德绍担心的是慕容邕到底会不会分兵、而且对方即使分兵了,兵力仍然比隋军多。若是强攻的话,恐怕隋军会出现大量伤亡。如果用大量伤亡来换取最终的胜利,那么强攻究竟有没有价值?值不值得?
反过来说,孔德绍意思即是手段能否温和一些?委婉一些?
杨集自也明白他的意思,他将杯中葡萄酒一饮而尽,微笑道:「我们的战术战法是集中优势兵力,将敌军主力歼灭于当金山一带,然而慕容伏允并不笨;他鉴于吐谷浑国力远不如大隋的特征,于是采用了诱敌深入、后断粮道之策,企图将我军耗在地广人稀的西部大地之上,一旦我们顺着他的节奏来打,就会陷入战争泥淖之中,将会很难取得速战速决的成效。这也是我最为担心的地方。」
说到这里,他目光注视着孔德绍,继续说道:「麦铁杖、宗罗睺这狠狠一击,不仅拆了敌军一角、令当金城敌军陷入恐慌,还成功的把战争引到既定战术轨迹,我们要是当断不断,必然反受其乱啊!」
「卑职目光短浅、才疏学浅,险些坏了大王大计!」孔德绍脸上顿时火辣辣的发烫。杨集见他面露尴尬之色,安慰道:「这不是才疏学浅的问题,而是不在其位不谋其职罢了,你若是一军之首,一样会考虑很多。另外就是缺乏历练的机会,只要多学多问、处理的事情多了,慢慢就学会了,我和杨长史、承渊,也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
「多谢大王!」孔德绍之前只是凉州大学里的教学博士,一边教导学生、一边努力学习,这一次是被杨集临时调来听用的,对于政务、军事还比较生疏,也不具多大的大局观、战略眼光。
而且作为杨集的幕僚之一,他在考虑问题的时候,往往从杨集个人利益出发,生恐此战伤亡过多、将会给杨集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这一思想,又限制了他的眼界。
此时听了杨集的话,心下感激不胜,同时也激发了他胸中奋发
图强之志。
「大王!」沈法兴见气氛有些不对,便借机问出了自己的疑惑:「我们的目的是攻占吐谷浑,将之纳入大隋的版图,然而吐谷浑地广人稀,若是将敌军主力歼灭干净,会不会影响日后的治理?」
「正是怕影响日后的治理,所以我们必须狠狠的教训吐谷浑,只有把他们打残、打疼,他们才会长记性、才会接受我们大隋的政策,否则的话,大隋接手的地盘,将会叛乱不休。所以此战不能有半点仁慈之心,得杀!」说到最后,杨集语锋之中氤氲着无穷杀机。
大隋王朝的人实际上非常排外,不止是世家门阀、达官贵人,就连普通百姓也是如此。反倒是被人们说成是「杀神」的杨集更支持民族大融合。
只因他知道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种族和种族之间进行一次次的融合、就是不同文明凝结出来的精华。但是他也知道融合的手段,绝对不是文质彬彬的辩论、绝对不是以理服人,而是种族之间进行血肉碰撞出来的。谁打赢了,一切都由谁就说了算。
但如果打输了,不但会失去军队、国土、百姓,就连文化、文明的主导权也会失去;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无疑就是入主中原的「辫子」,「辫子」在统治初期,在对中原文明、意识形态进行血腥镇压的同时,还强行灌输了奴隶的开单意识,终使奴/性思想泛滥成灾、盛行天下。
其实在杨集首次攻伐大湖区之时,初出茅庐的苏亶就认为杀戮过重、有伤天和,建议杨集适当的仁慈一些,以免大湖区的人暴起反抗;但是杨集却坚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异族畏威不畏德」、「强者为尊」的观念,对大湖区进行了一场残酷的大清洗。
如今回头来看大湖区的治理成效、以及薛延陀远而避之举动,他当初的坚持是对的。
既然是对,那就把铁血之风继续进行下去好了。
若是能让堂堂正正、气势恢弘的华夏文明,成为主宰这个世界的主流思想,绝对比当亲王和凉州牧、建设一个凉州更有意义、更有挑战性!
念及于此,杨集忽然觉得那种沸腾感,又汹涌澎湃起来了。
「大王这是菩萨心肠,霹雳手段!」杨善会笑着点评了一句,又冠冕堂皇的向沈法兴说道:「今天的杀,就是为了以后能够不杀。」
「不错!」郝瑗亦是笑着说道:「只要我们在战争之中大杀一番,便能打下一个稳定的基础,日后治理起来也省事、省心。诚可谓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沈法兴:「……」
孔德绍:「……」
「大王,好事儿!」就在此时,朱粲兴冲冲的闯了进来,向杨集拱手道:「斥候刚刚送来军情,说是慕容邕派出两万多名骑兵大军出了南城,而敌军主将正是那个慕容俨。」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顿时兴奋不己,敌人分走两万多名兵力,今晚的战斗那就更好打了。
杨集向朱粲问道:「此军是南下定阳城,还是北上甘泉营?」
朱粲说道:「大王,此军贴着阿尔金山南下,当是去定阳城了。」
「继续打探。」杨集吩咐道:「派斥候严密监视此军行踪。」
「喏!」朱粲行了一礼,转身匆匆忙忙离开。
「看来慕容邕果真是乱了阵脚了!」杨集站了起来,说道:「诸位随我前往中军,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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