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都市小说>皇兄>第 133 章 第 1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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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宫第一天,他被打发到马厩。

  安置他的宦官说:“以后就由你来伺候公主的马。”

  他知道宫里有宫里的规矩,特意藏了一锭金锞子。金锞子悄悄递到宦官手里,宦官神色动容。

  但仅仅也只是动容而已。

  宦官想收不敢收,心痛地将锭金锞子推回去:“你就是送再多的金子也没用,乖乖滚去马厩吧。”

  班哥窥出端倪,没有一味纠缠,金锞子仍送给宦官,道:“能去马厩是我的福气,这锭金锞子就当是我和公公结个善缘。”

  宦官见他并无所求,这才收下:“你小子倒是上道。”

  或许是一锭金锞子的魅力,宦官同他多说了两句:“说起来你小子也是命好,是公主自己从外面带回来的,不然这会子哪有命在这跟我说话?即便不死,也得割下二两肉。”

  班哥下意识夹紧腿,嘴上不忘道:“多谢公公指点。”

  宦官挥了挥拂尘,最后嘱咐一句:“以后见到永国公,记得避开。”

  一张肆意张扬的脸浮现眼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班哥想起小公主被带离的背影,眸色一沉,眼帘低垂,答了声“是”。

  皇家马厩在永安宫南侧,隔壁就是马场,贵族子弟们打马而过的欢声笑语从墙那头飘来。

  班哥去了马厩后,经常站在墙下侧耳倾听。

  他听过小公主笑,他记得她的笑声,如幽谷清泉般干净空灵。

  马厩的人都知道最近来了个新人,相貌不凡,沉默寡言,虽是个半大孩子,但干活利索,一人可抵五人用。

  大家听说他是三公主带进宫的奴人,又见他经常爬上高树眺望拾翠殿所在的方向,遂有人好心劝道:“伺候公主的人多如牛毛,你能被公主选中入宫,就已经比寻常人强上百倍,该知足了。”

  言下之意,公主身边这么多人,哪想得起你一个小小的奴人?

  班哥听完,一笑而过。

  他将宫里发的俸银分成两半,一半寄给宫外的郁婆,一半送给上次安置他的那个宦官。

  宦官姓黄,得了他的俸银,起先没当回事,这点钱塞牙缝都不够,收下都嫌降身价,后来见班哥雷打不动每个月都坚持送俸银,也不托他办事,每次来都带着笑脸,也不唤“公公”了,“哥哥”长“哥哥”短地喊他,一张俊秀的脸要多讨喜有多讨喜,黄公公想起自己宫外的幼弟,心里仅存的那点善念发作,动摇了。

  原来三个月前那场乐宴过后,李延便病倒了。不知道被李世的两海碗酒灌病的,还是被宴会上嬉闹的人群吓病的,上吐下泻,高烧不止,一病就是三个月。

  宝鸾守着生病的李延,满心焦虑,根本无暇顾及他人。等她察觉自己似乎忘了谁,已是李延病好痊愈的时候。

  马场赛马,宝鸾的马忽然崭露头角,成为每次赛马的魁首。

  皇家马场半月一次的赛马,贵族们下注赌马,纯粹取个乐子。马的主人们也不在意,谁的马输谁的马赢并不要紧,只要不伤到爱马,任由他们自己闹去。

  有时候是圣人的马脱颖而出,有时候是皇后的马遥遥领先,太子和二皇子的马也曾做过赢家,而宝鸾的马,一次都没有赢过。

  马监司的人往拾翠殿一连跑了三次,第四次来送赢钱的时候,傅姆忍不住在宝鸾面前提了句:“真是奇怪,怎么又赢了?”

  宝鸾问:“谁赢了?”

  傅姆道:“殿下的马。”

  宝鸾好奇:“我的马?

  傅姆说出马场赛马连赢四次的事,宝鸾也觉得稀奇:“我的小红和小白何时变得这般厉害?”

  宝鸾养了两匹马,一匹皮毛火红,一匹洁白如雪,都是圣人赠的。

  傅姆心疼宝鸾三个月都没好好玩乐过,一个被全宫厌弃的傻子,明明分文不值,公主却为他忙前忙后,甚至还赶走了前来看望的二皇子。若不是有公主在,只怕那个傻子早就病死。

  傅姆见今日天高气爽,趁机劝宝鸾去殿外游玩,去哪都好,只别再去四皇子的居所就行。

  公主每次去,必要亲自喂四皇子喝药,事无巨细全都要过问,小小一个人,照顾起人来的架势,不像妹妹,倒像姐姐。

  傅姆想到这,忍不住小声叹道:“也不知四殿下修了几世的福分,今生才能得公主这样一个妹妹。几位皇子殿下待公主都很好,公主却独独对四皇子格外上心。”

  这话宝鸾不爱听,道:“四兄就是四兄,他天生与别人不同,我待他好些也是应该的。”

  傅姆悄悄扫量宝鸾瓷白如玉的脸。

  光洁的额头,清明如水的眸子,远山般婉约的黛眉,娇若桃花的面庞因为年纪小而显出几分青涩,这几分青涩丝毫不能掩盖她的美丽,反而令她更为纯洁美好。

  这般金玉似的人物,偏偏有个那样的生母。

  傅姆回过神,不敢再想,怕自己一不小心犯下忌讳惹来灾祸,连忙抛开脑子里不该有的念头,殷勤恭敬地伺候宝鸾用膳。

  李延近日已经大好,宝鸾心情轻松许多,被马儿连赢四场的事勾得心痒,一用完午膳,召来步辇兴致冲冲地往马场去了。

  时已热夏,好在昨日刚痛痛快快地下过一场雨,解了多日的燥热,迎着凉风,倒也不热。

  宝鸾倚坐在步辇上,自马场树荫下而过,耳边蝉声四起,伸长脑袋眺望,远处马儿或奔跑或吃草。

  “我看见小红了。”宝鸾高兴喊,“小红,小红!”

  小红听见主人的召唤,抬起前蹄啸了声,嘚嘚朝宝鸾奔去。

  宝鸾跳下步辇,一人一马,于树下相逢。

  宝鸾抚摸小红的脖子,惊叹:“数月不见,你竟似脱胎换骨!”

  小红本就是名马,生得雄壮高大,体态健美,如今更是养得皮毛油光发亮,双眼炯炯有神,奔跑起来似风一般,步伐强劲有力,气势赫赫。

  宝鸾许久不曾骑马,此时见了小红,顿时生出驰骋马背的念头,靠在小红耳边说:“小红,待会你跑慢些,可别将我摔下去。”

  小红原地踏步几下,似在回应主人的请求。

  宝鸾踩蹬拉缰,骑在马上,风中驰骋,果然爽快。

  “小红,以后我带你去外面跑,去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没有高墙也没有围栏,你想怎么跑就怎么跑。”

  她想着崔玄晖,想他曾说过的大漠孤烟江海涛涛。总有一天,她也会骑着马到那些地方去,瞧瞧他曾见过的风景,到底是怎样的壮观宏伟惊心动魄。

  红亮似火焰的高大骏马,身量未足的美人纤腰袅娜,云裙飘逸,往来的宫人内侍皆纷纷停住脚步,看得移不开眼。

  宝鸾骑马跑了一圈,神清气爽,香汗淋漓,正要从马背下去,忽然远处传来一声细长的哨声,小红掉转马头,呼呼啸两声朝前缓步奔去,仿佛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宝鸾惊讶,拽拽缰绳,“小红,你要去哪?”

  片刻后,小红停下来,马棚前,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宝鸾眼中。

  班哥站在马下,仰头望她:“殿下,别来无恙。”

  宝鸾忽然记起自己忘了谁,她咬唇打量他,有种做贼心虚的愧疚感。

  他比之前又高了些,长手长脚,依旧瘦削,养白三分的面庞显得更为清隽,黑曜石般的眼眸,紧紧盯牢她。

  宝鸾呼吸微滞。

  他是她的第一个随奴,她还没来及想好该让他做些什么,就被四兄一场病吸取全部的注意力。

  若不是听闻马儿连胜四场的奇事,只怕她现在都想不起他来。

  “你怎么在这?”她明明记得自己有吩咐人好好安置他。

  班哥轻声道:“我不在这,又能在哪?殿下不是让我伺候马儿吗?”

  宝鸾道:“我没有让你伺候马儿。”她只是让人给他找个合适的差事。

  班哥神情真诚,笑道:“伺候殿下的马儿有何不好,只要是和公主有关的事,我都乐意做。”

  宝鸾准备下马,腿刚伸出去,地上那人立刻跪趴,柔声软语道:“殿下莫要摔了,踩着我的背下马更稳妥。”

  宝鸾道:“快些起来,你不是我的人凳。”

  班哥道:“可我羡慕那些人能做殿下的人凳。”

  宝鸾道:“我、我很重,会踩痛你,你撑不起我。”wWw.xqikuaiwx.Com

  班哥躬得更低,声音柔得像是能滴出水:“殿下忘了,我是能打败昆仑奴的人,让我试试可好?”

  宝鸾犹豫半晌,一双鞋缓缓踩上去:“那好罢,就算你摔了我,我也不会怪你。”

  班哥凝视地上的蚂蚁,一只一只成群结队,渺小卑微,坚定不移地托着一颗酥糖往前迈进。

  在他的背上,亦有一颗酥糖。

  她的鞋很小,踩在他的脊椎上,轻得像是没有重量。一袭郁金色绫裙裙摆拂过他的额头,若有若无的紫藤玫瑰香气自他鼻尖飘过。

  清新香甜,沁人心脾。

  是她的气味。

  班哥闭上双眸,猛嗅一口。

  除御史中丞顾清辉外,唯一能称崔鸿为“恩师”的人,便只有袁骛。

  袁家虽是功臣之后,然而历经三代之后,家中子孙昏愚,败家滞业,传至袁骛这代,早已没有从前威望。在遍地皆是权贵的长安城,袁氏二字,犹如水滴落入大海,悄无声息。

  袁氏子孙皆不抵用,袁氏这一支后人中,就只袁骛在朝中谋正职。

  袁骛胞兄虽有才名,然常年体弱多病,家族重担,皆落在袁骛一人肩上。

  崔鸿爱怜弟子,袁骛入府拜访乃是常事。今日是崔鸿特意命人去请,故而袁骛来得匆忙,除了给崔鸿的茶饼外,手上还提着一包凌东阁的彩霞金粉龙凤纸。

  崔鸿不喜收礼,袁骛深知这一点,每次登门拜访,提的皆是市井小物,算不得礼,但又能聊表心意。

  崔鸿当即让婢子端来茶釜小炉等沏茶的茶具,袁骛拿过鎏金飞鸿球路纹笼,取一块茶饼置入其中烘焙,师徒俩围在炉边,一边沏茶一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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