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晨捧着思思的小脸,铁血男儿也有满眼柔情。
轻声细语道。
“不打了,思思就是爸爸的心头尖儿,才舍不得打呢。”
“以前是爸爸不懂事,给你道歉,你原谅爸爸好吗。”
思思重重的点了点头。
“嗯嗯。”
然后又想到了什么,继续说道。
“也...不要打麻麻了,好吗?”
洛晨笑着揉了揉她的头。
“嗯嗯嗯,你们都是我的宝贝儿,爱你们还来不及呢。”
思思难得的露出了笑容,用手在脸上刮了刮脸。
“粑粑羞!”
说着就小跑着朝着厨房跑去了。
“我去跟麻麻说,粑粑羞羞脸!”
小孩子能有什么坏心思,给她一片花瓣,她都会以为那是整个春天。
只因为洛晨的一个口头承诺,就让她忘记了藤条打在身上时有多疼。
或者说,在她的内心深处,也住着一个好爸爸。
现在,这个爸爸出来了,把以前打自己和妈妈的坏爸爸赶跑了。
让思思和洛晨接触,白霜自然一万个不放心,从思思走出厨房后,就一直看着她,只要洛晨有动手的迹象,自己马上冲出去把她护住。
洛晨小跑着冲向思思的时候,她都已经起身了,可是预想中的责骂和鞭打并没有来,反而一改常态的蹲了下去,只为了思思看他的时候不会难受。m.xqikuaiwx.cOm
看着两人依偎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思思的哭声也停了,这一刻,白霜的心里,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慰感。
“粑粑羞!”
思思迈着小腿跑进了厨房,一下子扑进了白霜的怀里。
“麻麻,粑粑羞,他说,他说我们都是他的宝贝,还说,还说爱我们。”
可能是跑得太急了,思思气喘吁吁的,说了半天才把话说完。
过了一会后,又眨着大眼睛看着白霜问道。
“麻麻,坏爸爸是不是被好爸爸打跑了呀...”
白霜因为思思刚刚说的话还在发呆,眼角也不自觉的流了两滴泪水。
在听到思思的问题后,白霜点了点头。
“嗯嗯。”
她不是三岁小孩,不可能因为一句甜言蜜语,就改变用了五年才形成的对一个人的看法。
这五年里面,洛晨也曾经给过她希望,可是呢,还不是只是说说而已。
不过这些话她没办法告诉思思,她知道,思思也想要一个陪她玩,哄她开心的好爸爸。
现在思思觉得他来了,自然不可能这么快就让她的梦破碎掉。
就在白霜还在发呆走神的时候,洛晨抱着一大捆柴走了进来。
“想什么呢,再烧下去,锅都糊了。”
“呀!”
洛晨这么一说,白霜才回过神来,连忙站了起来去看锅里。
重生后的第一顿饭,没有大鱼大肉,甚至连下饭的菜都没有,只有一碗红薯粥。
这一碗粥,却是胜过了前世所有的山珍海味。
“明天我去趟市里,你在家看孩子吧。”
洛晨端起碗一口喝完了所有的粥,放下碗后对着一旁的白霜说道。
“啊?”
“你去市里干啥?怎么去?”
洛晨他们所在的镇叫天平镇,巴蜀的一个偏远小镇,通往市里只有一条泥巴路,路窄,又难走。
除了拖拉机和牲畜拉的车外,基本上没有车能进来。
在这个时代要想赚钱,先得走出去。
一直窝在镇上拼死累活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什么大钱的。
这一点洛晨比谁都清楚。
越是大的城市机会越多,在80年代,虽说遍地是黄金,但是这地可不是指小镇的乡村田地,而是大城市的广袤天地。
洛晨还有个一母同胞的姐姐,嫁给了隔壁村的木匠。
前一世遭受巨大变故后,姐姐怕自己被白霜的娘家人打死,给了二十块钱让自己离开这。
她还帮忙去安抚白霜的家人。
当时她在白家门前跪了三天,差点就死了,还是白家看她可怜,才松了口不再说找洛晨的事。
妻女身死,姐姐为了自己也差点离世。
短短几天经历的事让当时的洛晨下定决心痛改前非。
到了城里什么脏活累活都做,甚至还差点被骗到黑窑里挖煤。
好在人还算机灵,跑了出来。
也由此开始,他明白了社会险恶,要想出人头地光想着老老实实的给人做工行不通。
用姐姐给的20元当本金,开始干起了投机倒把的事。
资金充裕后又跟着人学开工厂,倚靠人口红利赚了一大笔钱。
然后又投资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慢慢的铸就了一个金融帝国。
此时此刻可妻女仍在,姐姐也没有患病,一切都那么美好。
除了穷了点。
当然,穷也不算事,靠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不可能穷太久。
更何况,自己脑子里面还是有些东西可以换成现钱的。
只有去市里,才能把东西准备齐全。
这话暂时还没办法告诉白霜。
只能先含糊其辞。
“这只甲鱼不是我们都不会做吗,放着也浪费,明天我拿到市里看看有没有人要,应该能卖个三四块钱吧。”
白霜看了看洛晨,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吃饭了。
“嗯。”
83年刚改革开放不久,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
在这个时间段,受传统士农工商观念的影响,一千个人里面,有九百九十个觉得在路边上卖东西很丢人,不好意思去做。
也正是因为大众的普遍心理,才让剩下的那十个发了财。
洛晨好意思,太好意思了。
吃饭完,碗也没洗,直接丢给白霜,自己带着大大小小的地笼出门了。
来到自己围小白条的地方,里面的鱼还在,洛晨也松了口气。
随手捉起一条,放在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用小刀把它分成几块,再把碎肉丢进地笼里。
如此重复几次之后,六个地笼都装好了。
洛晨还从锅里顺了一个煮红薯,分成六块也装了进去。
他之所以吃完饭跑这么快,就是因为给白霜说了自己拿红薯来捉鱼后她那心疼的眼神让人实在受不了。
这么大的一条河,鱼的种类很多,不过洛晨看上的只有黑鱼和胡子鲢,主要是这这两个贵。
从镇上步行到市里都需要一个多小时,人力提的东西终究有限,自然越贵越好。
操作完一切后,洛晨脱了衣服下到水里,把地笼摆放在芦苇边水草丛生处。
还用几根藤蔓,把地笼固定在树枝上,免得明天来的时候找不到。
“晨哥,摸鱼呢!”
就在洛晨在河边放置放置地笼的时候,一个戴着斗笠的放牛娃牵着牛走了过来。
他裤脚挽到了大腿上,全是泥巴。
手里还拿着犁田的工具,看样子刚干完活。
洛晨看了好一会,都没认出来是谁,只能笑着点头回应。
“嗯嗯,就是不好捉。”
“嘿嘿,我来帮你!”
他说着,直接把牛拴在了树上,东西丢地上,脱了衣服就下了河。
黝黑的皮肤骨瘦如柴,在河里却是如鱼得水般潇洒。
洛晨也终于想起了他是谁。
“黑娃,河水冷,你先上去。”
黑娃,真名叫牛壮,名字带壮,却一点都不壮,今年十六岁。
也是个可怜人,父亲和爷爷在他十岁的那年修路的时候摔死了。
在当时那个年代,家里没有男人就没有顶梁柱。
他妈也跑了,可能是因为带个孩子不好改嫁,就把黑娃一个人留了下来。
不过还算有良心,用赔偿款给他买了个牛崽子,长大了能靠帮人犁田赚点钱,也算是让他之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现在就剩下黑娃和他疯疯癫癫的奶奶一起生活。
黑娃对谁都和善,但是因为家庭的缘故,很不受人待见,经常被人欺负。
只有在需要牛犁地的时候,才会想起他,因为他犁地,便宜。
当初的洛晨虽然不是个好人,但是看见黑娃被欺负的时候,也帮了他几次。
他一直记着的。
“没事的,晨哥,你看!”
黑娃灿烂的笑着,手里抓着一条半斤的大鲫鱼向洛晨展示。
“这鱼要吗?刺多了点,肉还是挺嫩的。”
“要!当然要!”
鲫鱼不适合吃肉,熬汤是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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