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欢道:“我这不是吃瓜心切,忘记脚上有伤了嘛。”
柳奚笙被她气得笑了,说道:“吃来吃去,吃的都是你自己的瓜。”
成欢催促道:“那就讲讲呗。”
在柳奚笙的讲述中,成欢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年,原主救的那个孩子,确实是柳奚笙。
只不过,接受了人工呼吸后的柳奚笙,并没有死,只是一直昏迷未醒罢了。
原主吓跑之后,他才醒了过来,待到原主的爸妈赶过去时,他已经回到了家中。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村子不大,所以,按照年龄相仿的女孩来找救命恩人,并不难。
大家都说没有救过柳奚笙,最后,柳父柳母便找去了原主爸爸帮忙的那家。
那家的主人跟原主爸爸的同事是亲戚,当时一起过去的,还有林婉颐。
只不过原主不喜欢她,两人还因为一点小事闹了矛盾,所以,后来原主就把林婉颐彻底的忘记了。
估计林婉颐亦是如此。
若不然,上次在餐厅吃饭时,林婉颐也不可能认不出她。
又或许,林婉颐还是记的小时候的原主的。
只是女大十八变,原主现在的容貌跟小时候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她认不出来了。
当柳父柳母找上门时,原主已经和父母离开了,当时那户人家里,就只有林婉颐。
林婉颐承认了。
至于她为什么要承认,这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是大人们的夸赞,让她起了虚荣心,没有说出实情,又或者,是她恼怒当时的原主,所以,便抢了这份功劳。
如同柳云笙所说,柳奚笙是一个极重情义的人。
所以,林婉颐对他有救命之恩,他自然不会轻易的就忘记了林婉颐。
再后面的事情,就跟柳云笙所讲的一模一样了。m.xqikuaiwx.cOm
考上大学后的柳奚笙,在得知林婉颐也在同一所学校后,认为这是天意,便鼓起勇气向林婉颐表白了。
他个头高,皮相又好看,再加上皮肤也白皙,完全不像是大山里的孩子,倒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纯净少年。
这样的男孩子,在单纯的校园里是很受女生欢迎的。
所以,林婉颐便答应了他的追求。
再后来,就是她穿越过来后,所遇到的事情了。
“那现在呢?”成欢身子后仰,双臂撑在床上,笑盈盈的望着柳奚笙。
精致的锁骨凹窝,被头顶的灯光打下一小块暗影,白皙的脖颈,修长纤细。
犹如百合花的花茎,轻轻一折,便会折断。
她抬起左脚,轻轻踢了踢柳奚笙,说道,“现在弄清楚了我才是你的救命恩人,要不要考虑以身相许?”
柳奚笙垂首,掩了眼底的落寞和自嘲,说道:“对不起,成姐,我一直忘不掉林婉颐。”
即便知道了成欢才是当年的那个女孩,即便他这些年一直念念不忘的人是她,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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