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都市小说>[咒术回战]编外人员>第 12 章 十一(捉虫)
  在家入硝子不停的“来嘛试试嘛”的背景音里,被纠缠得受不了的我终于选择了妥协。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啦!把你们脑子里不可描述的画面都给我收起来啊!!

  聪明的我灵机一动,从大衣口袋里捞出某汪塞进了家入硝子的手里。

  “你不是想摸吗?喏,摸吧。”

  我冷酷地说。

  原本睡得正香的雷雨被惊醒了,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迷蒙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托着它的人,满脸的不明所以。

  ——虽然很秃然,但是为了你妈咪的清白,你就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吧。

  (雷雨: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家入硝子的注意力果然被雷雨吸引了过去,惊讶地捧着它举到了脸前,仔细端详起来。

  “这小家伙是什么?茶杯猫……?不对,看上去更像狸猫幼崽……但是这个配色又不太对……”

  小动物到手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撸而是摸索身体结构、仔细分辨品种,该说真不愧是治疗专精吗?

  “雷雨——啊,雷雨就是这家伙的名字啦。它其实不是猫,是狗来着……”

  我解释道。

  雷雨被陌生人从头到脚全呼噜了一把,这会儿总算彻底清醒过来,不满地嗷呜着挣动起来。

  我怕家入硝子被它的爪子抓伤,于是轻轻捏了一下它的耳朵,它才不情不愿地停下来,只是喉头仍在发出威胁性的低吼声。

  我也不好让孩子太过委屈,于是委婉地出言提醒:“硝子小姐,你别摸它的肚子,它会生气的。”

  好在家入硝子已经检查完毕了,闻言也不再继续在雷池蹦迪,而是将雷雨拢在手心里,撸起了它的头毛。

  “居然真的是,这孩子的前腿更短。但是为什么面部骨骼会长得跟猫一样?”

  她看上去很是惊奇,“我还是头一次见这样的小狗,还有这个整齐到奇妙的花色。”

  雷雨的毛色配比确实很神奇。

  它脑袋上的毛发是雪白的,不过这白色只持续到脖子的位置,脖颈往下的毛发则变成了一水的黑色。最神奇的是,它身上黑即是黑、白即是白,泾渭分明,哪边地界上都不存在哪怕一根杂毛。

  加之狗身猫头的独特长相,比起自然生长来,看上去倒更像是人工把白猫的脑袋强行接在了黑狗的身体上一样。

  不过事实当然不是这样。雷雨是只纯天然的美女狗,我看着长大的,保证半点水分也没有。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它是天生就长这样啦,可能是品种的问题吧。”

  我替无法口吐人言为自己辩解的雷雨解释道。

  当事狗已经彻底拜倒在了家入硝子高超的按摩手法之下,仰着脑袋欣然接受着对方不轻不重的抚摸,完全忘记了半分钟前自己还想挠人家一爪子的事情。

  “这样啊。”

  家入硝子不置可否地应了声,转而问道:“所以你平时出门就是把雷雨君装在口袋里的?实验用小白鼠都好歹能得到个笼子呢。”wWw.xqikuaiwx.Com

  糟糕!忘记还有这一茬了!

  在她显而易见的谴责目光里,我心虚地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因为虐待小孩而被前妻斥责的后爸。

  “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嘛……你看,好多地方不是都不允许携带宠物出入嘛……你别看这孩子体格小但它很皮实的!装在口袋里也没什么事啦啊哈哈……”

  眼神游移地辩解了半天后,我终于还是在家入硝子如有实质的死亡凝视中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立正站好,低头认错。

  “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万幸她没有再追问出那句惯例的“你还想有下次”,而是单手抱着雷雨拉着我离开了内衣店。大约是觉得原地QAQ的我太丢人。

  祭出雷雨后,理所应当的,我们的下一站从电影院变成了宠物用品专营店。

  然后买了个爽。

  由于我平时出行都会背双肩包,所以新买的宠物包是手提式的。

  雷雨窝在宽敞的新居里,舒展了一下四肢后便乖巧地团成一团,由家入硝子连包带狗的抱在怀里。

  又逛了几家店以后,我提议说:“要不然还是换我来提吧,硝子小姐抱了这么久手会累的吧?”

  家入硝子摇头,“这么点重量还不至于。而且我还蛮喜欢这孩子的,一看就很机灵的样子。”

  见她语气轻松不像是有假的样子,我便不再问了。

  “雷雨看上去也很喜欢你呢,我还是头一次见它在生人手底下这么乖巧。”

  我觉得有点稀奇。

  要知道它平时可是非常认生的,就连聊猫逗狗的一把好手王美丽女士,在第一次摸雷雨的时候都差点被挠。虽然现在她跟雷雨的关系已经变得非常融洽,俨然已成为了雷雨的小妈。

  “是吗?”

  家入硝子一挑眉头,看上去有点高兴。

  到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她突发奇想道:“雪见君,我们去喝酒吧!”

  “诶?”

  我诧异地看了眼外面尚且大亮的天色,“我是都可以啦,不过现在才大下午吧?”

  “有什么关系嘛,白天喝有白天喝的乐趣啊!”

  家入硝子一把揽住我,兴致勃勃地冲着车站出发:“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店哦,走吧走吧!”

  坐上前往新宿区的电车后,家入硝子滔滔不绝地跟我介绍起了目标酒吧的各类商品。虽然其中也有提及店里的特色料理,但篇幅极小,还不如顺口一提的调酒师搞笑动作说得多,酒鬼属性一目了然。

  腹诽不断,但我还是听得很认真。

  虽然我酒量还不错,但因为霓虹严禁未满二十岁的青少年饮酒,偶尔在便利店买点罐装啤酒跟果酒回家喝就是全部了。甚至还不如十来岁时在家跟二师兄吨吨吨来得多,起码那会儿偷喝的是师父屯的白酒。

  因着我多上了一年语言学校,同期的留学生大都比我小一岁,今年还没达到霓虹的成年标准,所以我一个人也不会去酒吧之类的地方。

  简而言之就是,我没见过世面,为防等下丢人,还是多了解一下为好。

  正认真听着,我突然察觉到对面有点不对劲。

  这个不对劲具体表现在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男人身上,更精确点来讲,是他的手部位置。

  我发现他的手正放在旁边女生的臀部。

  正值周末,电车上乘客不少,稍微显得有些拥挤,但也绝对没有挤到能明目张胆进行性骚扰的地步,这个男人贼胆也是够大。

  当视线落在受害者身上的时候,我就明白了。

  这是一个体型比较胖的女孩子,看穿着打扮大概还是中学生,正是最容易因为外貌不合“标准”而受到他人嘲笑的年纪。

  这样的孩子,即使是遭遇了痴汉骚扰,大抵也是不敢宣之于口的。因为那样十有八九不会得到安慰,反而会遭到更多的讥讽。比起这些来,被摸两下屁股倒显得好受多了。

  ——个屁!两边都是灾难就不要非得争个高下了好不好!

  我唰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怎么了?”

  正讲得起劲的家入硝子不解地看向我。

  “嘘……”

  我冲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她看对面。

  然后我就目睹了她笑容逐渐消失的全过程。

  我两步挤到咸猪手男子背后,在酝酿了一下感情以后,快准狠地一把捏住了他那条还不如没有的右胳膊,同时扯开嗓子大喊道:“这里有小偷——”

  一瞬间,打盹的、低着头看书或是玩手机的、小声聊天的人们在集体安静了两秒后,无一例外地全部看了过来。

  比起抓痴汉,还是抓小偷更能调动围观群众的积极性,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有没有被偷。

  车厢里一下子就变得嘈杂了起来。

  “什、什么?!”

  痴汉男子没想到会被我抓住,更没料到居然还是以小偷的名义,面红耳赤地想要甩开我的手,一边强装镇定地嚷嚷:“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吗就说我是小偷?我告诉你你这可是诬蔑!”

  我半点不虚地吼回去:“我刚才亲眼看见了,你把手伸进了这个小妹妹的裙子口袋里。我才要告诉你你别想抵赖!我们这边可是有两个人证呢!你说是吧姑娘?”

  受害女生一双眼睛惊惶地转来转去,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我也可以作证。”

  这时家入硝子也拨开人群走了过来,一手搭在她的肩上,轻声安慰道:“别怕,实话实说就是了,我们都看见了。”

  其实受害女生继续保持沉默也没什么,我自有办法让痴汉以痴汉的名义在这节车厢里扬名。

  但也许是从家入硝子的安慰里获得了一点勇气,此前低头缄默的女生捏紧了衣袖,有些怯懦地开口说:“不、不是小偷……他、他刚才一直摸我……”

  满座哗然。

  在短暂的惊讶之后,我立刻装作恍然大悟地扬声道:“哦~原来是痴汉啊!”

  家入硝子也跟着棒读:“原来是痴汉呢!”

  痴汉大叔的脸色更不好看了,挣扎着大喊:“什么痴汉!做女人的怎么能这么不知羞耻!”

  我故作不解地追问:“您这做痴汉的都不觉得羞耻,我们有什么好羞耻的呢?”

  “你、你凭什么说我摸了,你们不要空口无凭污人清白!”

  痴汉大叔不知悔改地诡辩着:“而且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这个肥婆长成这个丑样子,谁会摸她啊?吃亏的明明是——啊!好痛!撒手、撒手——”

  他没能说完这狗屁不通的经典言论,因为我不留余力地攥紧了他的胳膊。

  “我的天哪,原来您不光道德败坏,这脑子也不大灵光啊,可怜见的。”

  赶在附和他的人出现之前,我用咏叹调似的夸张语气感叹一声,及时截断了他的话头。

  我用打量傻子的眼神怜悯地瞧着他:“小偷会因为您身上只有五块钱就不偷您么?隔壁老王会因为您夫人生了五个孩子就不给您戴绿帽子啦?杀人犯难道会看在您是个受人鄙夷的痴汉的面子上就给您留条活路?”

  我和善一笑,“我觉得这社会太纷扰了,只有像看守所这种宁静的地方才适合您坐下来好好读读书、开阔一下眼界。您意下如何?”

  不管他到底怎么想的,反正下一站他就抵抗不能地被我押下了电车,直接送往车站附近的警署。

  从坐车到坐牢,一步到位。 奇快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咒术回战]编外人员更新,第 12 章 十一(捉虫)免费阅读。https://www.xqikuaiwx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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