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没见过我,我以前也没见过你,但是扇…钱益善应该和你说过,与我见面的信物便是这枚玉环,你瞧清楚一些,以后若是我让人拿着玉环来,认它便可。”
掌柜的既然能当成这点当铺的掌柜,自然而然有一番识人认物的本事,这玉环是否是佳品,他一眼便能看得出来,如此晶莹剔透的玉环,可以说以前从来没有在他手上走过这样好的货,所以一眼他便觉得这是不是凡品。
“好嘞!这玉环的样子,小人记下来了!这么好成色的玉当真是不多见的呀!”
谭忆栀轻轻笑了笑,没有解释什么。
“那咱们信物也见过了,现在是不是应该自我介绍一下了呢?”
掌柜的也跟着谭忆栀笑了笑,然后指了指自己胖乎乎的脸。
“小人叫福裘!原本是南边一家开了不少商铺的商人之子,后来家道中落,流离失所,是钱公子给了小人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当时听说钱公子有位朋友开了一家店铺,想找一个掌柜,我便自告奋勇来了!以后有什么事,小姐您尽管吩咐!”
福裘说话倒是恭恭敬敬的,没有刻意的煽情,语气也很是正常,一点都不像人家那种想要特意和东家套近乎的样子。
谭忆栀对于这种荣辱不惊的人还是比较佩服的,但对于福裘的称呼就不太满意,毕竟作为一个受了现代文化熏陶很多年的知识分子,小姐这个词儿,谭忆栀不是很喜欢。
“我的名字…知不知道都无所谓。但咱们的铺子是连锁的,西北那边有很多的分店,所以在外人面前你就叫我一枝花好了!你要觉得不舒服就叫我一枝花小姐,总之别单独叫小姐这个词儿,我听着有点不舒服。哈哈哈!”
谭忆栀呲牙一笑,未施粉黛的脸透露出了真诚。
“好!那我以后就称呼你为一枝花小姐!这屋子是在我知道你要来的时候,便已经特地吩咐人打扫干净的了。还有什么需要你可以尽管找我,需要我再给您配一个伺候的下人吗?我看您这一路走来,身旁似乎没有什么人伺候着。”
一个好说话的东家,能够给人省去无数道的麻烦,瞧见谭忆栀好说话,福裘语气也跟着轻快了几分。
谭忆栀一听要找人伺候自己赶紧摆了摆手,要是真有一个跟屁虫似的人天天跟在自己身后,谭忆栀觉得自己肯定会浑身上下都不舒服,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我习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事儿就免了吧!我以后称呼你为大球你看可不可以?”
福裘听到这话整个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自己这个东家这么接地气。奇快妏敩
“成!您看怎么方便怎么来,您是东家听您的!”
谭忆栀这才抿了抿嘴,满意地点了点头。
“那大球麻烦你到楼下啊,把当铺的账本拿上来我看一看,我手里有一份自己记载的拿到当铺里来的珍贵药材,我想核对一下。”
“好嘞,那我现在就下去给您取!”
福裘客气的起身然后出去,又把门关上。
等到人走了之后,谭忆栀便把自己穿着的凉鞋放到了地上,然后把小脚丫拿到了椅子上,盘着腿儿坐在茶桌的旁边,从打开的窗户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
“不愧是皇都呀!这热闹的景致以及周围来往的人穿着的衣服,都要比镇子里强的多!”
谭忆栀用手拄在窗户框上,探着脑袋往楼下看去,穿着各色衣服的人走走停停,拿着冰糖葫芦的小贩大声的吆喝着,坐落在街角的面铺,锅里煮的面还生腾着热气,刚刚从一家首饰店买了一只钗的小姑娘,手里拿着钗子,脸上乐呵呵的,斜对门那家酒楼里边轰出来一个身上带着脚印儿的人,瞧着伙计骂咧咧的样子,应当是吃了霸王餐…
脑海中的意识不知在哪里神游的谭忆栀,余光中看到了一个略微有些熟悉的身影。
微微收敛心神,扭过头来,朝着那个刚刚从巷子里走出来的身影望去,当看到那人的脸时,谭忆栀的嘴角绽放出来了一抹微笑。
一身洁白的衣裳,不染千尘,腰上束缚着的腰带,勾勒出精瘦的腰身,墨色的长发束于脑后,唯有鬓角的几缕头发随风飘摇。
这是一个光看身形或者是背影,都会让人觉得往外冒仙气儿的人。
奈何就是这样一个人,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一手一串儿吃的,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俊美非凡的脸,一丁点包袱都没有,嚼东西嚼的那叫一个用力。
这人正是当初在谭忆栀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匆匆离去的白沐风。
“三年不见,他怎么长得这样快,这身高窜了至少有10厘米吧?我这孙子今年才14岁,就已经长到1米6多,被扇子说成是巨婴,那这小子今年19岁,这个头都1米8多了,难道就不算是巨婴了吗?”
谭忆栀看着那人慢慢由远及近,然后路过自己所在的这栋楼房,然后再慢悠悠地朝着远处走去,嘴里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此刻就算旁边有个其他人站在这儿,也听不清谭忆栀说的是什么话。
白沐风还悠然的吃着糖葫芦,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定了好长时间,他自诩十分敏感的神经在谭忆栀身上丝毫不起作用。
两串糖葫芦在他十分健康的牙齿咀嚼之下,很快便被咽到了肚子里。
白沐风今日出门是因为白沐阳邀约,约他去酒楼吃午膳。
按照两个小王爷的规格,轿撵和马车自然是都会有的,但白沐风许久没有离开皇宫,所以便拒绝了乘坐交通工具的出行方式,而选择了用最原始也是最休闲的方式,走着去!
寻求自由的鸟被关在笼子里,时间长了肯定会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白沐风也是,平时在街上看到的,那些十分不爱吃的冰糖葫芦,在许久未吃之后反倒觉得挺有食欲的。
看惯了宫里那些宫女和下人唯唯诺诺俯首称臣的样子,冷不丁看到外边这么多朝气蓬勃的百姓,真的是舒坦死了!
白沐风把最后一口糖葫芦咽下去之后,随意找了一处面摊儿,坐在了人家的板凳上。
他是在等人!
谭忆栀居高临下,自然也感受到了白沐风不像是光在这里歇着的意思。
她撑着下巴,继续看着故事接下来的走向。
“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佛靠金者,当年穿着那身破布衣服都能够好看的不要不要的。眼下穿着这昂贵布料的衣服,这人看上去还真的是人模人样呀!”
谭忆栀撇了撇嘴,在心里默默的嘲笑了一下自己颜狗的现实。
白沐风不是那种白嫖的人,他坐在人家的椅子上,即便没有吃这家的面,也仍旧是丢给了面摊儿老板,一小块儿碎银子。
要是按白沐风原来的性子,大手大脚随便扔给这面摊老板几两银子都是很正常的,毕竟小王爷出手便知有没有。
但是自从出去“散心”过之后,白沐风回来之后就开始无意识的节约,第1步便是从自己平日里最愿意打赏下人的事情做起了。
一直到现在为止出门如果不带上那么一点碎银子在身上的话,白沐风就觉得不踏实。
在这椅子上坐了大概有两三分钟的时间,他等的人便如约而至了。
绿草穿着一身白沐风阳光挑选出来的绿色衣裳,整个人看上去水水灵灵的,一路小跑从旁边卖蜜饯的屋子里出来了手里还抱着两个油纸袋儿,向来应当是刚刚买好的东西,便装在这油纸袋里了。
“主子,让您久等了!进到铺子里之后排队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我在那里等了好久才轮到我,但是东西都已经买全了!”
白沐风没睡着也没累着,自然也没什么脾气,坐在面摊儿铺子的遮阳布之下倒也还算是心情愉悦。
“东西买完那咱就赴约去吧!我表哥说那地儿是哪儿来着?”
绿草深呼吸了两口气儿,平复了一下,因为跑了两步,所以有些急促的心跳。
“是一枝花酒楼!皇都这两年才刚开起来的酒楼,但生意很火爆的,因为那里的火锅和烧烤特别出名,我在宫里听宫里的许多宫女和下人们都讨论过这地方呢,但一直没机会随着主子出来见识见识,今天倒也能开开眼界了!”
“火锅?”
白沐风一听到这个词,立马便想起来了谭忆栀。
“有意思呀!这火锅我也好多年都没有吃到了呢,看今天这味道能不能和几年前吃的一样!”
绿草从小便在白沐风的身边伺候着,所以自然就知道自家主子的脾气,白沐风有时候爱说大话的毛病到现在为止仍旧是没有改的,所以她也只是跟着笑一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两个人朝着这条街直走,在拐角的那家一枝花火锅店走过去,谭忆栀则是站在两个人身处的这条街,当铺3楼,摸着下巴,思考着这俩人的关系。
谭忆栀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偏了,所以就算有些八卦传到她那里,也已经是时过境迁,是陈年的咨询了。
所以在谭忆栀的印象当中上一次听到关于白沐风的消息还是白沐风不喜欢女人喜欢男人的事。
现在突然之间看到白沐风的身旁多了一个这么水灵懂事的丫头,谭忆栀的第一想法便是:这小子转性了?
但是还没等到她思考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俩人便已经脚步极快的走到了拐角那边,身影瞬间消失不见。
而身后的门口那边也传来了脚步声,显然是大球已经带着账本上来了,将视线从白沐风的身上收回来。
谭忆栀转过身重新坐在椅子上之后又恢复到了眼睛只睁一半儿,整个人那是一副似睡非睡似醒非醒,仿佛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来的样子。
令福裘深感意外的是,他一直在核对账本的时候极其认真,这副样子才真真实实的,让人相信她是这酒楼的老板,真正的老板也是这家一枝花连锁品牌身后的那个打算盘的人。
事实上从刚才踏出这扇门一直到下边取账本再到回来之前,这一段路上,福裘一直在思考着谭忆栀的身份。
说实话,他从谭忆栀的身上看出来了一点土气。
毕竟穿的并不像是寻常富家小姐那般整齐利落,整个人不失粉黛,再加上纯天然的肤色,以及身上邋里邋遢的,总感觉是随意的过了头。
即使是这样好说话的人,给自己当老板是非常令人满意的,但这老板身后的靠山可是决定了这当铺到底能干多长时间的一个重要因素。
福裘刚开始猜测这东家可能是从深山老林里出来的,但后来想一想深山老林那边就算是有经商概念,也不至于能够将一枝花这个字号开遍整个西北甚至于手已经伸到了,北安国的皇都来。
但如果真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话,谭忆栀身上又少了那股子用真金白银才能够堆积出来的气质。
莫不是…钱少爷的爱妾?
但从来没有听过千少爷能够为了一个女人一掷千金,甚至于用自己的名望一句手段帮一个人建立如此大的威信呀!
福裘对于谭忆栀的真实身份,百思不得其解,但这事儿还不是能问出口的事情,所以便只能憋着不问了。
不过从谭忆栀看账本的专业程度上来讲,福裘小小的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家的这个东家,就算不是富家子女,多少也是个有才能的人,若是没有这些条件的话,不可能将账本看得这样细致。
确认账本无误,谭忆栀又问了一些,从这个当铺开业至今有没有发生过的大事儿。
福裘是个口才不错的,思维能力也很强,短短几句话便把这铺子,当初是如何开业如何宣传,最后又是如何做大的种种转折事件,通通都给谭忆栀说了一遍。
谭忆栀得到这样一个宝贝掌柜的,只感觉通体舒畅,一点堵塞都没有,舒坦极了。
“行!你这办事效率不错,我很喜欢你这种掌柜的呀!”
谭忆栀晃悠着胳膊,乐呵呵的起身,拍了拍大球的肩膀,以示鼓励。
又吩咐给大球一项特殊的任务之后,谭忆栀便直接起身离开了当铺。
谭忆栀来的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一个包裹,所以这东西随意的放在自己住的屋子里就成了。
找福裘要了几两散碎银子和几枚铜板,谭忆栀也踏上了这条刚刚白沐风路过的街道。
皇都的热闹可不是其他的地方可以比拟的,更何况是这一日之计在于晨与烈日当空的晌午之间了。
买糖果子的,开面摊儿的,卖首饰的,卖胭脂的,开茶馆儿的,当然最多的还是形形色色穿着各异的各路行人。
谭忆栀发现这个时代在穿衣品位上还真的是没有什么大的发展,因为人们穿着的衣服形式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里边儿瘦瘦的内衫,外边罩着一件长衫,下边穿着一个像桶一样的裙子,实际上里面是条裤子。
所以谭忆栀一露面,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但是更多的人在看到谭忆栀这时与众不同的衣服更像是乞丐随意拼凑上的之后,就不再对她有多大的兴趣了。
谭忆栀很乐意接受大家歧义的视线,当然更乐意接受的是大家扫了两眼之后觉得没什么新奇便扭过头去的样子。
按照钱益善特别的吩咐,谭忆栀出门的时候没有穿着自己那件背心,小夹克衫外加七分裤。
她里边穿的是一件自制的黑短袖,当然这样近视害俗的衣服是不可能穿在明面上了,所以外面罩着的是一件自己做的灰色长衫,衣服的版型更像是风衣,只不过没有束腰的部分,反倒是在衣服的两边儿多了两个大口袋,在脖领子后边儿还多了一个帽子,方便在太阳毒辣的情况之下将自己的脸遮住,虽然谭忆栀已经并不白了。
下面穿着的是一条灰色粗布制成的阔腿裤,谭忆栀发现这里的粗布很像是现在的亚麻,所以就在初步的基础上让步更加*一些,这样穿上既透气又舒服。
脚上穿着的是一双看上去十分简陋的凉鞋,但是这舒服以及凉快的程度,也只有本人能够了解得到了。
这身灰突突外加一点都不精致的衣裳,在外人的眼里看来可不就是像乞丐一样的衣服吗?
但是谭忆栀不在意,因为没人注意她是最好的。
帽子一戴,谁也不爱,在卖糖果子的那个小贩,手里买了两串糖果子之后,谭忆栀也消失在了刚刚把木风消失的那个街角。
谭忆栀并不知道白沐风是去了一枝花火锅店去吃饭,但谭忆栀自己的目的确确实实是的,一枝花火锅店那边去看看。 奇快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谭忆栀张县令更新,第97章 97 帽子一戴,谁也不爱免费阅读。https://www.xqikuaiwx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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