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狄飞惊认错人,八成是因为撞了衫。
所谓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非明不怕自己尴尬,有气质打底,哪怕毁了容,她也一样是整片区域最靓的仔!她就怕雷纯太尴尬,到时候苏梦枕心疼未婚妻,影响合作就不好了。
以上全属胡扯,非明纯粹是不想被塞狗粮,遂赶紧溜走。
何况花好月圆,这两人必不能长久,还是积点德,别去打扰人家小情侣了。
等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全面开战,谁知道最后结局是你死还是我活呢?而且雷纯并不甘心只做个棋子去联姻,她自从来了以后,一直在想办法接手六分半堂的一部分势力,而狄飞惊显然就是被她拉拢的人之一。
顾盼白首无人知,天下唯有狄飞惊。
六分半堂的老大是总堂主雷损,雷损手下按序号排,狄飞惊就是大堂主,雷损之下的二把手。曾经因为一些事故,导致他颈骨折断,一辈子无法抬头,行事低调、深沉难测,是六分半堂的智囊。
人们称他为低首神龙。
据说他身着白衣,面容极好看,更有一双艳丽多情的温柔双眸。
所以在他说出自己颈骨曾经折断的时候,非明轻而易举就猜到了这个男人是谁,而他比她预料中的更加年轻,心思也更加难测。
狄飞惊是个与她截然不同的人,至少非明永远猜不到他为什么要留在六分半堂。
——为了报雷损救他的恩情?那可真是一点也不像啊。
但只要是人,对于个体和自我的渴望天生就存在于骨子里,非明既然选了金风细雨楼,那么至少在她出门的这段时间里,它最好还是别败的太快。所以跟狄飞惊聊上两句也不错,反正也只是闲暇时来打发时间,她并不指望能起什么作用。
不过经过刚才的交谈,非明至少确认了一点——狄飞惊是喜欢雷纯的。就算不是深爱,起码也该有好感。
这一点也不奇怪,无情说过,雷纯长得很好看,毫无攻击力的长相,又柔弱的不能习武,谁面对这样的女子,都会忍不住放下戒心。而这一点恰好是雷纯的优点和资本。
甚至像追命说的那样,任何人对雷纯一见钟情都不奇怪。她本就是个经霜更艳,遇雪尤清的绝代佳人。
不过她生不逢时,京城里林诗音不比她差,且还是气质相近的款式,据说这两位美人从没面对面见过,大概就是所谓的王不见王了。
而沐菲是与她们截然不同的美,即使非明低调,她的美也足够具有攻击性,三个人站在一起,最先被人看到的一定是她。
京城就有这么多美人,京城外更是不少。
大漠有石观音,虽然已经凉了;金鹏王朝有上官飞燕,虽然也凉了;红鞋子里面有欧阳情、薛冰、公孙兰……凉的凉,流放的流放,坐牢的坐牢;老一辈的秋灵素也好看,可惜毁容了;船上的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也好看,可惜是楚留香的妹子。
数来数去,美人们各有各的为难,大部分下场还挺惨,沐菲的遭遇是最惨的那一个。
红颜薄命这种老话,也不是没有道理。
无情见到她时,正看见她若有所思的表情,好像还很有些感慨的样子,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
他没多话,只问道:“可还要再逛一逛?”
非明回过神来,说:“不必了,今天过得挺有意思的。”她弯起眉眼,笑容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天真,好像没什么事情能让她忧愁的。奇快妏敩
即使是马上就要出门报仇的当口,她也没有半点要染血的自觉,还是能够轻易的因为出门逛街而感到快乐。
——俗称没心没肺。
难怪她说他应该把心放宽些,在这方面,大概是没人能比的过她了。
非明转到他身后,手握住了他的轮椅,她现在住的院子离神侯府不远,他们回家的方向一致,正好顺路。
她并没有打探他和太平王的谈话内容,反而说起了自己的事,“我刚才遇见狄飞惊了。”
无情微微讶异,“狄飞惊?他竟然会出门?是六分半堂有什么新的任务?”
非明冷漠脸:“都不是,人家只是陪大小姐出门逛街。”她又笑起来,眼尾上挑,“然后他们遇上了苏梦枕,于是未婚夫妻就一起走了,狄飞惊一个人在原地等着。”
无情没有那么八卦,只轻声喃喃:“偶遇吗?”
巧合这种事放在雷纯身上,可信度总要打个折扣。
他话语里的暗嘲非明不是没有听出来,但有时候也没必要把人想得太坏,“巧合与否都无关紧要,苏梦枕不会因为雷纯的关系而放弃与雷损敌对。”不然他们早八百年前就完婚了。
雷纯是个聪明人,而聪明人不会做多余的事。
非明宁愿相信这是一个美丽的邂逅,里面不掺杂其他阴谋算计。
苏梦枕喜欢雷纯,这毋庸置疑,至于雷纯嘛,她对苏梦枕应该也是有感情的。不然她不会跟着苏梦枕走,而让狄飞惊留在原地。
毕竟对于雷纯来讲,苏梦枕对她的感情已经没有了再进一步的余地,狄飞惊的作用远比苏梦枕大。
无情冷哼一声,似乎还想开口嘲讽什么,最终却没有说话。
他对雷纯并没有什么好感,并不是讨厌她的野心,而是不喜欢她的行事风格,善于伪装,喜欢利用他人的弱点和感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偏偏苏梦枕被感情糊了眼,一门心思觉得这是个柔弱无辜毫无威胁的女子,怕是迟早要在她身上栽一个大跟头。
不过毕竟是别人的感情,没有他置嘹的余地,索性闭口不谈。
无情的余光掠过非明手上的灯,似乎觉得形状有些不对,他将目光放在了上面……
“你重新买了一盏灯?”
“原来的那只兔子送给狄飞惊了,我看他一个人在那里等着怪可怜的。”
全天下大概只有她会觉得狄飞惊可怜。
无情想叹气,到底忍住了,“你喜欢莲花?”她手里拿着的这盏灯正是莲花灯,形状并没有什么新意,但莲花本身就很好看。
“还行吧,我比较喜欢梅花。”虽然当初喜欢梅花,是因为那个人的山庄里种着一大片梅林,梅花和他舞剑的身影始终让人印象深刻,便爱屋及乌了。
而后来的杀生丸,更让人想起雪中绽放的红梅,清冷高洁中透着妖丽……喜欢就是喜欢了,喜欢了这么久,谁还分得清喜欢的是人还是花,是别人喜欢还是自己喜欢呢?
“不过我猜你应该会喜欢。”非明轻声曼语地念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说到最后,她声音里藏不住笑意,满是调侃。
“这莲花正衬公子您啊!”
无情有些着恼,耳朵却微微红了,“你今晚的夜宵还想不想要了?”
若是换了别人,非明少不得还要再逗他两句,可惜无情是个正经人,再说下去怕是要恼羞成怒了,她便干脆服软,笑道:“我错了。”
下次还敢。
熟悉之后,无情对这人的恶趣味心知肚明,毫无杀伤力地瞪了她一眼,最后到她家的时候,还是把宵夜递给了她。
外冷内热,侠义心肠,无论是无情还是神侯府的人,可爱之处莫过于此。
次日一大早,便有人邀请她去金风细雨楼挑人。
苏梦枕倒真是精神好,明明昨日佳人在侧,今天还能继续认真工作,难怪他能够把金风细雨楼发扬光大。
此前该说条件的都说了,如今挑人也没挑出个什么花来,只是在细心里挑最细心的,轻功里面挑最好的……如此而已。
最后她领了一个并不如何出名的男人出去。他叫王华,四十来岁,为人沉稳仔细,常年在外行走,轻功一流,会驾车会骑马,日常缝补也没问题,甚至还会点简单的机关医术,简直完美!
既然人已经到手,东西也没什么可收拾的,非明便决定第二天出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然后她差点被一群包括林诗音在内的塑料朋友打爆狗头!
卧槽,真的是说走就走啊!出门报仇连声招呼都不打,甚至都不晓得留句遗言什么的,真以为这是出门旅行呢?!
大家被这家伙的操作整的简直窒息,尤其是林诗音,好好一大家闺秀,去送她的时候直接泪洒长亭。
女人多了事情就麻烦,瞅无情铁手多干脆,忙着无名岛,还忙着西夏来使,大军换防的一堆事儿,随便说了句“再见,路上小心”就拜拜。而林诗音加上她的“学生们”,差点儿给她当场表演了一个孟姜女哭倒长城!
知道的,说她们感情深去送行;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一去不回,这群人提前给她哭坟呢!
尤其是她们还拉着她问,你出门报仇这么大事儿都不告诉我们,是不是不把人当朋友?
非明心里还委屈呢!
这群姑娘们以前大部分都被拘在家里,极少出来走动,即使有个别性格不错,非明欣赏,但很多时候说不到一块去,这咋当朋友?
根本不是瞧不瞧得起的事情!社会制度是这个样子,没道理交个朋友还要强迫啊?就比如冷血,人也不是不好,可一棍子下去打不出个屁,那也交不上朋友啊!
但面对她们的哭声,非明只能违心说:“怎么会呢?自然是把你们当朋友,才不希望你们卷进来,这毕竟是私仇嘛。”
一通安慰,这才终于骑马上路。
非明和王华溜的快,马也是金风细雨楼贡献的好马,一骑绝尘,眨眼间就从地平线上消失不见了。
不过要是她能预知后事,大概又会后悔不迭,宁愿再晚一日出门才好!
林诗音她们刚回到城里,不久后便城门大开,迎军队入城。
鲜花荷包纷纷落下,其中被砸的最多的,是在最前方人左后侧的那个身影。
他前后左右被数个大汉围着,个个胡子一大把,岁数没一个小于三十五。而他二十多岁,一身青衣,长身玉立,气质冷漠高洁,面容俊秀儒雅,便仿佛是万绿从中一点红,引得大街小巷的姑娘媳妇们大声尖叫!
——正是几年前打马游街过的探花郎,后来投笔从戎,在军中做出一番事业的顾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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