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玄幻小说>诸天至强者:从吊打王仙芝开始>第90章 孤身向北(四千字大章,懒得分了)
  站在土石台基上的那个插刀大汉亦为之骇然悚栗,连忙心惊胆颤地朝着声音来源瞧去。

  想要看一看破坏了他与这倒霉催的白衣剑客比武决斗的是何方神圣?

  竟有如此恐怖的掌力!恐怕至少得是个一品境界之上的武道大宗师,方能有这般雄浑功力。

  那完全嵌入到了台基里的白衣剑客,却是出门不看黄历,装叉装到了鬼门关,此时正被几个好心的年轻人扒拉了出来,准备送到就近的医馆去抢救一下。

  比武台基四周的围观群众、好事百姓们,亦纷纷循声望去。

  只见那青年男子,轻袂翼翼,奇服旷世,骨像应图,仿佛世界所有瑰异、绮丽等等美好的象征都纳入了他的仪表之中,可谓玉树临风、芳兰竟体。

  他举手投足间丰神盖世、卓逸无匹,浑然透着超凡出尘、绝殊离俗的迷人气质。

  其容貌更是无可挑剔的俊俏绝伦!

  他拿着一串糖葫芦站在那,整个人如英如玉、如梦似幻、如诗胜画!如神如魔亦胜仙!丰神如玉美如妖!

  活脱脱就是绝世无双这个词的完美写照!

  不用想,这个人自然就是莫许了。

  那他为何会出现在北凉边境隘城倒马关呢?

  话说那晚元宵节过后。

  莫许便给和他大部分本我的影子融为了一体的徒弟慕容桐皇,布置了一个艰难的任务。

  即要求慕容桐皇两年之内突破至指玄境,并且还得斩杀归附于离阳朝廷的一品境武林高手十个。

  也顺便让慕容桐皇独自去江湖中历练历练。

  慕容桐皇依依不舍地告别了他后,卧蚕、秀眉终于在江湖武林中扬名立万,甚至被列入了刀剑兵器谱的前十排名之中,很快声名鹊起,还闯下了一个双刀莲花郎的美名,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莫许自己也静极思动,况且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便打算一路向北,领略黄沙大漠、塞外草原、天山冰雪极地等等自己从未见过的风光景物,并真正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顺便收集可供消耗的气运、能量能源,亦可借助此方天地自然之势来沉淀自己增长过快的修为和心境。

  仰观宇宙星空,俯览山川江河,最是能让人精神平稳的凝炼升华,从而感悟自然法则的真理奥义。

  莫许此行也是独自远游,没有带任何一个人,只留下一封信给诸女,当夜就悄悄离开了。

  而莫许之所以能放心的离开,不用再时刻坐镇徽州。

  除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轩辕国并没有发生外战或内乱的迹象之外,也因为岳父轩辕敬城确实是一个治世能臣,可谓从善如流,绝大多数内政外交他都处理得井井有条的,甚至还会排兵布阵,几乎任何隐患他都能事先察觉并扼杀在萌芽之中,可以说是一个不亚于诸葛亮的全能型人才。

  况且,轩辕敬城还是一个修为通天的儒圣,有他在,没有人能危险得了轩辕青锋。

  纵使离阳王朝突然大军压境,以轩辕敬城的才能和修为,守住徽州城三五个月绝对没问题。

  再者,目前的天下格局虽然很明朗,但局势却相当复杂。

  离阳、轩辕、楚国,三方处于一种比较诡异的平静期,互相敌视、戒备,却又默契的互不侵扰,好几个月一直是相安无事的状态。

  也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三足鼎立、多方制衡的局面。

  三足自然是离阳、楚国、轩辕国,多方便是类似北凉这种听调不听宣的异姓藩王,以及各个与离阳皇室同床异梦且意图谋朝篡位的赵氏藩王,例如最不显山不露水却颇为野心勃勃的燕敕王赵炳、靖安王赵衡之流。

  尤其燕敕王赵炳,麾下兵强马壮、猛将如云,是赵氏藩王中,唯一与北凉王徐骁齐名的,二者无论从地位、权力还是军力来说,都是平起平坐、难分轩轾的。

  赵炳也是赵氏藩王中,最有能力和资格登上皇帝宝座的。

  如此种种,局势当然会暗流涌动,各方蠢蠢欲动。

  而且因为张扶摇的身死道消,他死后仅剩的两百多年儒教气运重新回归天地,并春风化雨似的分为了两份气运甘霖,散落于楚地和轩辕国。

  由此催生制造出了当世渊渟岳峙的两尊新儒圣,那便是曹长卿和轩辕敬城了。

  雪中原著的设定和前文已明确说过。

  儒圣或天人这种级别的境界,不是苦哈哈的埋头修炼就能达到的,属于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需要相应的气运与自身修为水乳交融,完成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这个过程,才有机会晋升此列。

  作用便相当于洪荒流小说的鸿蒙紫气。

  只有身负鸿蒙紫气的才能突破到天道圣人。

  同理,也只有先融合并得到相应的气运加持,方可迈入儒圣、天人的门槛。

  否则,就连这道门槛从始至终也未出现在你的面前,你又如何能够进得去?

  绝大部分武夫、剑士或炼气士,没有大气运加身,修行到天象境便只能在原地打转了,直到生命的尽头亦走不出这个桎梏困境。

  像李淳罡这种惊才卓绝的,惊艳激荡了一个时代的引领者,绝对的剑道领域的领头羊,到死也还是被天地环境的局限性束缚住而止步于陆地神仙境。

  在春秋九国乱战的那个江湖武林气运衰微贫瘠的年代里,李淳罡能仅凭自身感悟就做到这一步,已经属于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儿了。奇快妏敩

  所以才会有“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这句类似座右铭的话流传于世,也可以说是天下剑士对他的认可。

  李淳罡尚且如此,遑论那些空有根骨悟性毅力的凡夫俗子?

  有一句话说得好,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劳。

  但是,这百分之一的天赐灵感却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重要。

  空有根骨悟性却缺乏毅力,在修行之道上往往成就不高。

  而空有毅力却没有根骨悟性的,大多数更是只能泯然众人矣。

  但哪怕你是个大毅力者的同时,根骨悟性俱皆绝顶,却唯独缺少那百分之一的天赐气运,最终也还是不行的,永远都只差一点点。

  总而言之,没有那个通往上升渠道的机会摆在眼前,并及时抓住,即气运加持,再努力、禀赋再好,也是徒劳无功的。

  ......

  言归正题。

  莫许过完元宵节的第二天晚上就静悄悄地离开了徽州,也不用收拾行李,他只想独自远游散散心。

  所以诸女从始至终都未感觉到他要离开的异常。

  程序空间里预备有现成的很多日常生活用品和金银财帛之类的东西。

  然后经过十多天的舟车旅途,在中午时分来到北凉边境的倒马关城隘。

  可以说是与鱼龙帮众人前后脚入的城。

  莫许漫无目的地在城内四处闲逛,见到前面乌泱泱的围着一群人,从来不喜欢凑热闹的他,本来想转头离开的,但正巧有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从他旁边走过。

  莫许不巧正驻足在这里买糖葫芦吃,毕竟这种酸酸甜甜的美味零嘴,属于大多数人的童年回忆。

  走过路过,见到了就忍不住要买来尝一尝。

  然而就在他装模作样地掏银子的时候,实则是在用精神意念调动程序空间内的金银。

  一不留神,一个执剑的白衣人就差点儿踩在了他的肩膀。

  莫许遂下意识甩手就是一巴掌大逼斗,沛沛然排山倒海也似的掌力便隔空呼了过去。

  那白衣人登时就像是被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撞飞了似的,整个身体随之直接砸开了台基,生死不明。

  此时已经被准备好了担架专门等在这的几个年轻小伙手脚熟练地抬走了,貌似他们就是以此为业的,把常年在此比武对决后受伤的人送到附近的医馆,可以得到佣金。

  伤者伤势好转的话,还又能捞一笔。

  见没有武打好戏可看了,觉得扫兴的围观群众已纷纷散去。

  “这位大侠俊公子,您若是手头拮据或是丢了钱包,这串糖葫芦就当小人送你的了。”

  卖糖葫芦的小贩见莫许衣着光鲜、气质华贵且姿容惊为天人,却摸来摸去都掏不出两枚铜板,本来是想要出言讥讽几句的,不过恰好看到了他随手一挥就把那个白衣剑客煽飞到了十丈开外,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暗自后怕着,幸好没有开口讥讽。

  “我的确是没有带铜板的习惯。这是十两银子,糖葫芦全给我,不用找了。”

  莫许从程序空间拿出一锭最小的银子,抛给了小贩。

  现在莫许有的是金银珠宝,自然不用再拿那些现代工艺的假宝石来骗人了。

  但也不能说是骗。

  反正那种人工水晶宝石在这个世界跟真的没什么区别,甚至比真的天然水晶宝石还要纯粹无杂质,放到这个世界当然算是稀世珍宝,很容易转手变卖出去的。

  以这个世界的知识水平也没人会怀疑是化学成分构成的,所以也就不存在真假与否的问题。

  说白了,当一张假币做的比现存的真币还要逼真的时候,那这就是真的。

  小贩喜出望外地接住银锭,放在嘴里咬了咬后,连忙把插满了糖葫芦的木棒递到莫许手里。

  木头靶子上缠了厚厚一层稻草,以便糖葫芦的竹签可以插进去。

  莫许看着小贩咬银子验真假的动作,却是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并不是因为不被一个陌生人信任。

  而是莫许从小贩脸上察觉到了极为淫荡的怪异表情,这厮甚至还用舌头舔了一下银子。

  “滚!”

  莫许准备品尝童年回忆的好心情瞬间被败坏得一干二净,而且浑身起鸡皮疙瘩。

  莫许并不介意自己被同性喜欢,但至少得是慕容桐皇这样的漂亮男孩子、翩翩美少年,颜值不能低。

  但被一个猥琐大叔意淫,却引起了莫许某些非常不好的童年记忆,令他无比厌恶、恶心、恶寒,各种反感的负面情绪涌上心头,所以才会如此。

  没办法,颜狗的本性。

  “是是是!小人这就滚。”

  浑然不知自己方才已跟死神擦肩而过的小贩,莫名遍体生寒着,点头哈腰地走开了。

  人群渐渐散去,但大多数女性还呆呆的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像失了魂般痴痴地凝望着莫许,眼睛一眨不眨的。

  本就鹤立鸡群的莫许,愈发显得遗世独立,如同浑浊之中的一抹辉耀色彩,仿佛能穿透时空的颜色。

  以最绚丽多姿、最柔腻空灵、最缥缈梦幻、最圣洁无暇的瑰丽云霞为颜料,唯美至极地描绘而成,寸寸酝酿着浑然不可比拟之色彩。

  那么的勾魂摄魄、夺人心神。

  他顿时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

  并且他身体还散发着一种神异无比的奇香。

  由他扩散开来的淡雅异香在风中无限延烧,随着风势绵绵溢散,点燃着众生的欲望,漾然飘传至很远很远,都能让略微嗅到一丝丝的人如痴如醉。

  闻之忘忧!

  整条街的人一个个如坠极乐仙境的陶醉沉迷,乃至失神半天也没清醒过来,端的是历久弥香!

  这时,一双优雅、矫捷而又干练的迈动间,尽现曼妙风韵的,极为美妙诱人的丰润大长腿,正含羞带怯地朝着莫许走来。

  与此同时,莫许感觉到了一双充斥着敌意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

  莫许循着感觉抬头望去,只见远处那段与山体相连的土坯墙跺之上,一个同样也拿着一串糖葫芦的劲装男子,正条件反射似的慌张地转过身去。

  “咦!徐凤年怎会在此?莫非现在是原著北莽篇的开头?看来是蝴蝶效应导致了很多变化。原本还以为此行是不会碰到了呢,世界太小了,真是太巧了。”莫许低声喃喃道。

  徐凤年虽然通过一张生根面皮易容改貌,但身形却是没变的。

  所以,莫许一眼就认出来了,墙垛上的那人就是徐凤年。

  。。。。。。

  ps:在此说明一下,雪中的故事的时间跨度是很长的,从原著第一章的开篇算起,到最后一章的末尾结局,故事线的时间轴至少有七八年。

  而原著中徐凤年易容并伪造身份混在鱼龙帮护送货物的队伍里,潜入北莽之前,应该是夏天了。

  然而莫许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么一个不高不低的位面待上七八年的,因为,他还要以最快的时间、效率,去往更浩大玄奇、更高层次的神魔世界,寻求真正的不死不灭之道。

  故而,只能通过所谓的蝴蝶效应,来强制压缩雪中的时间线和剧情了。

  若某些细节与原著大相径庭或略有出入,还请海涵。

  接下来就是北莽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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