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都市小说>常仪白帝>第 128 章 第二十四章皇父钺
  盗趾与季连国的中军将皇父钺选择的战场是潞地,双方有志一同的选择了尽快解决战争。

  盗趾是拖不起,底子太薄,打不起持久战。

  季连国倒是打得起,但它不能给盗趾将《狼羊》继续扩散出去的时间。

  屠个几十万人不是难事,但扩散太大,总不能把整个九州给屠一遍吧?非不忍,而是干不过。

  哪怕是脑瘫患者也知道真把九州屠一遍,死的最快都是自己。

  王侯贵族们对此深恨不已。

  究竟是哪个畜生如此不守规矩?他一定要醢了那畜生。

  《狼羊》中的内容,只有权力场的政客才能深谙其髓,能写出它的人,不仅得是贵族,还得是站得非常高,政治手段甚为高超的政客。反正看得深远的贵族自问有很多需要向《狼羊》学习的地方,至少,看完了后很多人原本对国君与贵族之间还很模糊的关系认知霎时就清楚了。

  纷纷决定,《狼羊》以后要给子孙留一份,代代相传。

  这也是让贵族君子不理解的地方。

  文章里都是实话,但懂这些东西的人也往往清楚规则:那些真相是不能诉诸于口的。

  皇父钺也很不理解,因而他出征时与季连侯达成了默契,那个叫元的人必须找出来腰斩,破坏规则就应该受到最残酷的刑罚,所有看过听过《狼羊》的非贵族也都要杀掉,免得人心败坏,天下大乱。

  季连国与帝都的双重压力迫得澜北或远或近,只要赶得到的国族全都出了军队或粮草。

  不管是增兵还是运输粮草都需要时间,大会战不是一拍脑门就能打起来的。

  大会战一时半会打不起来,皇父钺与盗趾在潞国的小规模冲突却是不断,整个潞国的疆土尽化为战场,双方争抢着每一个制高点,这也导致一个地方可能数日之内频繁易主。

  纵是,皇父钺与盗趾都没有放弃这种小规模冲突的打算,不为别的,只为了占据更多的地利,以及打击对方的士气,尤其是后者。

  战争中最重要的便是士气,没有士气,再好的筹码也得输干净。

  皇父钺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将军。

  先君时他便是澜北赫赫有名的将军。

  更难得的是,他还出身高贵。

  皇父氏是公族的分支,皇父是季连国一位国君之子的名字,以身份高贵的祖先的名字为氏是人族的一个传统。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四帝族中的扶风氏,扶风是黄帝的名字,他的嫡系后人皆以扶风为氏,并建立起了扶风国。

  皇父的子孙遵循了这一传统,以他的名字为氏,到皇父钺这里已是第七代。

  血统保障了皇父子孙的尊荣,加之每代的努力,即便是季连侯也得给皇父氏三分颜面。更甚至,国君身体不适时,皇父氏可代国君主持诸侯之间的会盟。

  皇父钺原不是族长的,只是小宗。

  前任国君死的时候放心不下儿子,拉着健健康康还能再活二十年的前任族长一块死了。

  做侄子的皇父钺非常麻溜的干掉了叔父全家,得到了族长之位。

  但他与同样夺位的防风侯不同,防风侯的战功太出色,擅于收买人心,又有蒲阪的支持,把前任给衬到泥里去了,最重要的是他掌控着防风国最精锐的军队。

  皇父钺不是防风侯,防风侯是自己上位,皇父钺上位却是因为国君为了给儿子铺路而扶持的。

  初期时,皇父钺与新君也是有过蜜月期的,但不长。

  随着皇父钺干掉宗族内的反对者,君臣毫无悬念的恢复了上一辈的相处模式:斗一辈子。

  若非此次盗趾之乱,皇父钺与季连侯离打起来也只一步之遥了。

  礼崩乐坏,小宗干掉大宗上位早已不是新鲜事。

  虽然目前为止的小宗干掉大宗上位的小宗都是没出五服的小宗,但皇父钺觉得自己能创造一下记录,只要是公族之后,哪怕是出了五服,也是可以取代大宗的。

  被命运给强行重新捏合的君臣无疑是恨不得唾对方一脸的。

  皇父钺自出征起便一直提防着后面,对于盗趾反倒没那么担心。

  盗趾肯定不是元。

  而元,皇父钺觉得,对方肯定不可能和一群卑贱的奴隶站到一起,只是太没下限了,竟为了达到目的而挑唆奴隶行不义之事,太坏了。

  自己的对手只是盗趾。

  元,那是蒲阪该去掘地三尺寻找的人。

  一群奴隶,不过乌合之众。

  皇父钺将七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提防后方上。

  后方季连侯没给他找茬,前线的冲突撕扯却是始终落于下风。

  皇父钺不得不将大部分注意力都放到前线上,努力将战局一点一点拉回来,不想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没有高贵血统的盗趾军事才华很高,很会用兵。

  皇父钺心下更坚定了杀盗趾的心。

  血统贵族劳心,氓庶奴隶劳力。因为前者生而高贵,聪慧,懂得如何管理劳力者,而劳力者愚笨冥顽,只能劳力,需得靠君子管理才能生存。所以,氓庶与奴隶都应该感恩贵族让他们能够生存。

  盗趾正在打破这一众所周知的定律。

  当盗趾反叛之时,他便表明了自己对主人的态度:感恩你十八代祖宗。

  当盗趾围攻蒲阪时,他成功震惊了天下。

  帝国过去的历史里,奴隶不知感恩造反不是新鲜事,盗趾不过其中一例,但他是唯一一个打到蒲阪的。wWw.xqikuaiwx.Com

  过去造反的奴隶,没有人记得他们是谁,史册也不会浪费笔墨,最多在记载某位贵族的功绩时提到:某地发生叛乱,某某平之。

  那是最微不足道的点缀,因为违背了普世道德,所以被平乱。

  盗趾是否违背了普世道德,已经不重要了,巫即殿的笔一定会单独为他书写一段文字,永刻青史之上。

  没人能打折巫即殿的笔,巫即殿不会考虑王侯贵族的心情,必定如实记载盗趾所作所为。

  至于是臭名昭著还是流芳百世的永刻,贵族们认为盗趾肯定也必须是遗臭万年。

  若劳力者愚笨冥顽,贵族君子高贵聪慧,为何盗趾比劳心者更厉害?那可是卑贱的奴隶。

  已注定青史留名的盗趾与《狼羊》加起来,杀伤力岂止倍增。

  意识到这点后皇父钺对于这场战争顿时调整到了全力以赴的状态。

  他调整了,别人没有。

  联军最大的优势便是人多。

  真的人多,联军的人马经过估算后能达到十五万,而盗趾那边也不过十万左右,其中大部分前不久还是奴隶氓庶。

  人虽多,但贵族军事制度有个问题,军队内部分三种兵。

  一是战车士,因着战车的造价以及战略性,战车上的三名兵士必然是血统贵族,从小进行军事训练的那种,理论上应该全都是精锐,但同样是学习,有学得认真自然也有不认真的,这里头肯定有草包,至于比例,那就该国的风气了。反正享乐风气越浓的国族,草包贵族就越多。

  二是甲士,披坚执锐,哪怕不是贵族,也必定是有有姓的庶人,而有姓本身就意味着祖上是贵族,有血统。这类人是亲兵,也是真正的精锐,和追随的将领出自同一宗族,在自己的族长和皇父钺之间,肯定更听前者的,以前者的意志优先。

  三是徙卒,这是最卑贱的,也是军中比例最多的。来自氓庶与奴隶,前者需要履行自己对封君的义务,后者则是为主人奉献是荣耀。至于战争之后,打赢了,没有好处,战利品与功勋都是战车士和甲士的,打输了,沦为奴隶。不过也没人将徙卒当回事,一辆战车就能将百余徙卒杀得狼奔豕突。

  徙卒是装备是最差的,大部分拿的武器是木矛,少部分是石器,大部分不着甲,少部分自己用草编了一层甲。反正不是战争决胜的关键,武器装备也不便宜,给了好的,大概率被贪婪的徙卒给昧掉,也费钱,一套完整的甲士装备至少几十名健奴才能换,得不偿失。

  一直以来真正决定战争胜负的都是战车与甲士,但这两者不是贵族便是贵族的子侄,有恒产。

  虽然贵族一直都鼓吹有恒产者有恒心,但有恒产者有没有恒心不知道,氏族利益至上倒是肯定的。

  若能为自己的氏族带来足够的利益,把国君给卖了是常规操作。

  怕国君削弱自己而在战争中保全自己的力量,不肯拼命也是常态。

  没办法,就没有哪个国族的国君与贵族,贵族与贵族之间是亲如手足的,任何一方只要露出一点弱势,狼虫虎豹便会立刻嗅着血腥味扑上去。

  皇父钺非常努力的整合联军,贵族们自然是配合的,但大部分人都带着让别人去拼命,自己尽量保存力量的心思。

  已经意识到盗趾军事才华的皇父钺绝对不会认为这样心态的十五万联军能干得过盗趾。

  皇父钺咬了咬牙,许诺被盗趾占据的地盘,以盗趾对贵族的仇恨,那些贵族多半是死绝了,到时候灭了盗趾,那些地盘将由众人瓜分,功劳越大,分得就越多。

  说的是多半,但军帐众人都知道,那不是多半,而是肯定没死绝。

  贵族有的是资源,氓庶养不活孩子,需要杀婴节省开支,但贵族不需要,盗趾能认清一个氏族的所有成员。

  狡兔三窟,何况人乎。

  礼崩乐坏数百年,人工灭绝了多少氏族?

  人工灭绝的氏族多了,时至今日,不管是哪个氏族,都会留下后手,肯定会有幸存者。

  不过那也不重要了。

  牛皮制成的大帐中,略加思索后,众贵族便达成了一致。

  皇父将军素来公允,吾等相信将军,一定会带我们灭了那些不知感恩的贱奴。就是可惜了那些地方的贵族们,竟被贱奴绝了血脉祭祀。

  达成了瓜分协议,士气终于升了上去,皇父钺终于将战局的劣势一点一点的往回掰。

  皇父钺忙,盗趾同样忙。

  比起皇父钺许诺的利益,盗趾就干脆多了,他什么都没许诺。

  灭五国的时候他安排了很多人将《狼羊》背了下来,走到哪就念到哪,确保自己经过的每一个地方所有人都听了很多遍,多到哪怕不能全部背下也能背下一半。

  军营里更是天天念。

  他也不要求每个人都能听懂,认可文章里的理论。

  曾为奴隶,盗趾很清楚大部分奴隶的心态。

  他曾见过一个奴隶,那个奴隶的母亲因为孩子快饿死了,偷了主人一把麦,也有粟,但粟是贵者食,母亲觉得自己和孩子不配吃粟。

  这种偷窃被发现了。

  母亲被主人打断了手。

  盗趾一直都记得那个奴隶对此事的认知:主人真是一个好人。

  是啊,真是个好人。

  只是打断了奴隶的手而非杀了。

  时间大多数人都会如此认知,并认同。

  盗趾无法认同。

  一个奴隶被打断了手不能干活了,那还能活吗?

  答案自然是不能。

  那个奴隶母亲没多久便死了,而她的三个孩子饿死了两个。

  那件事让盗趾的还在萌芽期的叛逆之心如雨后春笋般生长着,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大部分同类是什么模样。

  指望同类的思想觉悟,他早死了。

  他相信奴隶,但只相信能举起武器杀死主人的奴隶,这也是为何他每到一地都会把贵族和奴隶集中起来,给后者兵刃让他们杀死前者。

  不能举起武器杀死主人的奴隶,全都剔掉,他不能让这些人害了奴隶军。

  现在他却不得不将这些人编入奴隶军,人手太少了。

  不过,燮给他出了一个主意。

  他采纳了燮的建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打下地盘中的奴隶们找到亲人,没有亲人的,也尽量让他们和别的奴隶结成家,最好抓紧时间怀孕。

  编入奴隶军的奴隶,全都是有家眷在后方的奴隶,或是老弱,或是尚在母腹的胎儿。

  听了《狼羊》后你们可以选择相信贵族的良心,相信他们打下后不会伤害你们背后的亲人。

  盗趾打开了被屠杀的贵族氏族经年积累的武库,给奴隶们发了武器,非常明确的表示。

  选择我给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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