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穿越小说>孙传庭孙爱卿牛笔老道>第641章: 王爷快跑
  前来偷袭的土著们都没见过可以喷射火焰的武器,纷纷认为这些外来的敌人对其使用了不可告人的巫术!

  能够发射火焰的武器,或许只有神鬼莫测的巫师才能掌握,而眼前这些会用喷火武器的敌人,可能都是巫师!

  在情急之下,如此推理至少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得来的判断,岛上的巫师便会一些类似的招术。

  当众施放可以噬人生命的巫术,可是将一些胆小的土著士兵吓得不轻,尤其是这种巫术的确能够将他们与身边的同伴置于死地。

  最可怕的是,对方的巫术不但杀伤力巨大,而且还能连续施放,这是岛上的巫师所达不到的本事。

  哪怕威力极强的鹿骑兵,连高大的白熊都不惧,此时也被巫术给打败了,连人带鹿都被巫术给夺去了生命。

  望着倒在血泊里奄奄一息的同伴,适才还杀得兴起,觉得已经掌握了战场主动权的土著们士气骤降,开始畏惧面前的敌人了。

  他们只有标枪、弓箭和尖刀,并不会施放类似的巫术,岛上的巫师没有随军前来,即便来了,只怕也难敌对方的巫师。

  若是继续在敌营里作战,便只能避开那些巫师,选择普通士兵下手了,可是敌军的巫师们数量众多,对他们发动了凌厉的攻势,让他们抵挡起来感到十分的吃力。

  只有一少部分人手持木盾,大部分土著士兵的武器都是标枪与弓箭,这些本来是对付野兽与飞禽所使用的武器。

  岛上地广人稀,各个部落规模也不大,平时相安无事,土著们的作战经验也仅仅是狩猎,并没有积累下大规模战役的相关经验。

  像眼前这种规模达到近千人之巨的战斗,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甚至超过了他们狩猎一整群凶猛无比的白熊。

  此时对崇国的兵马来说,这群来犯之敌也非常不好对付,打仗习惯与大明本土既然不同。

  采取夜袭的方式倒是其次,主要是对方的战术让他们极其不适应。

  除了弓箭就是标枪,在远距离的威力极大,让崇军官兵防不胜防。

  不少士卒根本来不及反应,身体便被破空而落的标枪给扎穿了。

  之前当过官军的人才会有相关阅历,因为一部分流寇也擅长使用标枪。

  不过具备实战经验之人是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也帮不上同伴什么大忙。

  隔着十几、二十步的距离,在黑夜里哪怕有篝火照亮,也很难判断土著野人的投掷动作。

  在短时间内,根本就反应不过来,不等躲避或者抵挡,对方投掷的标枪便飞快地落下来了。

  就这么短短一刻钟的时间,死在标枪之下的崇军官兵便不下二十人之多了。

  被标枪扎中,多半都是重伤,很难有苟活的机会,伤员很快便会断气。

  不少人在听到集合命令的时候,连甲衣都来不及穿,拿了腰刀便跑了出来。

  在无甲防御的状态下,用血肉之躯硬抗土著投掷的标枪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而且土著的鹿骑兵杀伤力巨大,在特定情况下,比骑马的马卒的威力要厉害许多。

  由于这些鹿身强体壮,几乎跟战马的体型相差无几,而且头顶长有巨大的鹿角,一旦冲起来,用腰刀还是长枪都很难挡住。

  士卒想要长枪刺中鹿头都非常困难,只要扎歪一点,枪头就会被交错的鹿角分叉给憋住,你抓住枪身再想往外拔就不大可能了。

  巨鹿猛地一扭头,长枪兵来不及放掉武器的话,人就直接飞出去了。用腰刀劈砍,不光砍不动不说,还会被鹿角直接顶伤。

  崇军官兵都被打得有些发懵,此处海里有体型巨大的螃蟹,岸上有体型巨大的鹿,这叫甚子事情么?真是太过离奇了!

  单单是冲进营寨的十几头巨鹿,便将高峰好不容易集结起来的部曲给冲得七零八落,临时搭建起来的防线在短时间内便宣告崩溃。

  崇军也不是没有战马,虽然数量较少也聊胜于无,但二十几个马卒本来还想斩落对方的鹿兵,赚些赏银,没想到自己胯下的坐骑完全不是对方巨鹿的对手。

  战马都是被先驯化才能被选为军用,除了少部分仍旧保留了原先的暴烈脾气之外,大部分战马都是较为温顺的。

  土著的巨鹿则不同,这些鹿都是雄鹿不说,而且只听从主人的命令,相当于一群巨型且长了鹿角的恶犬,除了不会咬人之外,甚子事情都会干出来。

  到了崇国的大营里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就跟发了疯似的,手里没有长兵器,你用腰刀都可能挡不住这些怪兽的凶猛突击。

  一丈宽、三尺长的巨大鹿角就跟会移动的拒马桩一样犀利,见人就顶,即便手持木盾的两百斤胖子,都能被顶出个趔趄。

  “左翼有敌兵!”

  “放鸟铳!”

  “尚未填好!”

  “速速放箭!”

  曲宽一边督促佛郎机手轰杀敌军,一边还要观察周遭的动静,千万不能让崇王有所闪失,那他便是罪该万死了。

  但为首的土著酋长也看到了对面有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衣着上佳之人,或许这便是敌军的头领,能杀死他的话,敌军便会不战自溃了。

  想到这里便立刻命令六个鹿骑兵放弃正面强攻,从两翼迂回包抄,争取一举射杀敌军的头领,这样才能打败这个强劲的对手。

  见到土著骑着巨鹿气势汹汹从两边的杀过来,崇军士兵也纷纷慌了神,包括崇王朱由樻的亲兵在内,被来敌吓得不知所措。

  鸟铳手还在往枪管里捣火药,之后还要放铁珠,然后才能点燃火绳,这么一套流程下来,根本就来不及开火。

  弓箭手得令急忙开弓放箭,不过由于人数不多,加之意志薄弱,天黑手抖,十几支箭仅仅射杀了两个土著。

  “佛郎机掉头打!”

  曲宽也顾不上滚烫的炮管了,一把抱过近百斤的小佛郎机,命令炮手立刻装填子铳,对准来敌开火。

  “轰!”

  一阵白烟之后,从左翼冲过来的两个鹿骑兵猝然倒地,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但距离仅仅曲宽的位置只有十步左右的距离。奇快妏敩

  就在曲宽暗自庆幸之时,从右翼冲过来的两个鹿骑兵已经杀到了步阵之中,顿时阵脚大乱,鸟铳手害怕被巨鹿的鹿角顶到,吓得拔腿就跑。

  弓箭手来不及再次放箭,便横冲直撞的巨鹿被弄得死伤连连,在近战时根本施展不开,又怕伤到同伴,便开始自行后撤了。

  这两股人一跑,直接便将崇王朱由樻给让出来了,赫然而立,这目标显得格外醒目,加上一身的华丽盔甲,识别起来毫不费力,想认错都很难。

  “护……护……护驾!!!!!!!!!!”

  面对穷凶极恶的土著野人,朱由樻吓得脸色苍白,喉结蠕动,暗自吞咽口水,连说话都变得结巴了,握着腰刀的手在不住的发抖。

  大明藩王一贯都是养尊处优,素来与打打杀杀的事情毫无瓜葛。就今夜这种阵仗,换成第二个人,也跟朱由樻的反应差不多。

  闻讯赶来的两个长枪兵,立刻用枪头刺中了一个妄图刺杀崇王朱由樻的土著鹿兵,不过他们也被巨鹿用鹿角给撞伤了。

  “……”

  朱由樻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到自己孤立无援,距离死亡就只有一步之遥,此时吓得不敢妄动,因为腿肚子都软了。

  “王爷快跑!”

  曲宽这时候大步流星地跑了过来,拾起地上的一面盾牌,全速冲向另外一个土著鹿兵,这样好能给崇王朱由樻争取跑路的时间。

  “啊啊啊!对!对!爱卿所言极是!”

  朱由樻忙不迭地点头,嘴里哆哆嗦嗦地附和着,勉强往后挪了两步,觉得自己双腿无碍,这才快速奔跑起来。

  “呃……”

  曲宽身强体壮,虽比不过三国时的张飞、许褚等莽夫,可自认为对战区区一只鹿应当不在话下。

  没想到招呼的一刹那才明白这巨鹿的力量之大,几乎在一瞬之间便用鹿角顶碎了他手里的盾牌。

  若不是甲衣是双层,这会儿碎开的便是他的胸骨了,即便如此,曲宽还是飞到一边,嘴里喷出一口鲜血,感觉自己被重创了一番。

  “来……来……来人啊~!护……护……护驾啊~!”

  朱由樻扭头见到曲宽都挡不住凶猛的土著,心里就更加害怕了,尤其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连护驾这种事都要自己张罗。

  这位大明藩王一边跑一边喊,寄希望这时候能有程咬金一样的勇夫横空出世,救自己于水火之中。

  只是百姓们里敢于拼杀的壮丁都被召集到了前线,以抵挡土著们正面进攻,留在后方营地的都是老幼与女眷。

  朱由樻真是越喊就越凄凉,堂堂大明藩王,在一夜之间便混到了孤家寡人的地步,今夜时运不济的话,只怕要死在堪察加这荒芜之地了。

  眼看身后的野人越追越近,朱由樻已经做好了舍生取义的准备了,他也知道自己根本就打不过对方,可跪地投降就能苟活了么?

  万一对方听不懂怎么办?

  临死之前不跪还能保留最后的尊严。

  一旦跪了,对方又不明白自己所言,那岂不是死的跟条狗一样凄惨了么?

  朱由樻这么一想,心里就更加的绝望了,他还不想做大明第一个被土著野人给宰掉的藩王!

  这时候但凡有义士出来,救自己一命,朱由樻便会赏其一万两白银,还有木屋一座,还有美女,还有……

  总之,只要对方不要自己这藩王的头衔,其他赏赐都好商量。毕竟自己要是死了,这些人间的物件也就与自己无关了。

  “闪开!俺来!”

  就在朱由樻茫然无措之时,忽然听到一声大喝,然后从斜刺杀出一道黑影,朱由樻本能地听从了对方的命令,将身位腾了出来。

  黑影面对土著鹿兵毫不畏惧,握紧手中的武器,瞄准目标,预估了距离,凭借以往经验所产生的直觉,觉得时候到了,猛然手臂一抖,将武器掷了出去。

  “嗯……”

  正在急速奔驰的巨鹿突然闷哼一声,便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前腿一软,颓然跪在地上,顺势将背上的土著甩了出去。

  土著被此举搞得猝不及防,在脑海里不知所措时,身子便飞到了半空,随即头部撞在地面,顿时失去了知觉,当场昏死过去。

  “呼~!好身手!”

  朱由樻见状不由如释重负,顿感转危为安,急忙跑过来夸赞了一句,毕竟对方不顾危险,救了自己的性命。

  “小的郭大宝,拜见王爷!”

  郭大宝并未前去参战,主要是担心母亲的安危,适才听见有人呼喊,这才过来一探究竟,没想到还真就赶上了。

  “哦哦!原来是郭壮士!幸会!幸会!不必多礼!你护驾有功,本王定会重重有赏,不知郭壮士先身居何职啊?”

  能一击毙敌,即便是自己亲兵之中,也罕有这种身上,朱由樻便打算将此人收为己用,也算是爱惜人才了。

  “小的之前为渔夫,现是海捕队的一员!”

  郭大宝也没指望能捞到天大的好处,没想到真救了崇王,这下心里也是非常高兴的,起码母亲的病可以得到更好的救治了。

  渔夫是郭大宝的全职工作,在河水水位偏低,河里鱼少的时候,他还得进山打猎,这算是兼职工作。

  不用别的,就凭这一手投掷鱼叉的本事,哪怕在山里遇到膘肥体壮的野猪也无需害怕,跟其他擅使弓箭的猎人搭伙进山,互相也算是有个保障。

  “家中情况如何?”

  “尚有老母,娶妻未育!”

  “原来如此!往后可有打算?”

  “小的只盼着家母能够尽快痊愈,再住上木屋便好!”

  “嗯……明日若能退敌,你且拿着本王的玉佩来大帐!”

  朱由樻捋着胡子点了点头,现在还未击退来犯的土著,不是满足对方盼头的时候,此事等日后再说,想来也不难,决计不会故意拖延便是了。

  “多谢王爷!”

  郭大宝得了一块上好的玉佩,心里极其欢喜,想不到还能得到王爷的赏识,说不定自己盼望的事情八成就有希望了。

  在亲兵找到自己之后,朱由樻便重新返回到前线,继续组织抗敌,这要是不能打退土著野人的进攻,整个营寨岂不是要拱手相让了?

  自己不远万里,来到堪察加,然后被当地的土著赶下海喂鱼……

  这种情形在朱由樻想过一番之后,心里便更加的不愿服输了!

  打不过东虏可以理解,打不过流寇也能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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