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来自同一个国度,挂着同一面旗帜,洋人之间也是区分开的。
原本的满腔怒火此时却变成了踌躇,如果有一个具体的敌人,打败了它就解决了所有问题那就再好不过了,但是等到你面前都是敌人,你一个人的力量却要去面对多个庞大的种群,仿佛杀也杀不完,杀得再多也没对方繁衍得快,却是无能为力。
作为一个异世界来客,郭俊柒其实一直是抗拒着认知这個世界,他心中一直有种期望,希望自己就像不清不楚地来到这个世界一样,忽然有一天早上一睁眼,自己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导致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的不多,抗拒着了解这个世界,为的是防止自己彻底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避免自己融入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实在是令人厌恶,实在是令人作呕。
今晚的大开杀戒,就是他在向着这个肮脏的世界进行的反抗,他不知道如何改变这个世界,能够做到这件事的人无疑是非常伟大的人,但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无能为力,只有杀戮来泄愤了。
“我只有半个晚上的世界,那就随便挑一个就解决吧……我记得金山是在美利坚,那就找挂着美利坚国旗的地方好了。”
郭俊柒找准了一个挂着美利坚旗帜的方向,直接冲了过去——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见到白皮猪就杀,见到他们的船就烧,这就可以了。
洋人的地盘周围用木头与竹竿搭建的有简易的围墙,围墙虽然简单,但是上面日夜有洋人士兵扛着枪警戒,寻常人是难以靠着侵入的。
但郭俊柒却做到了,进入洋枪的射程之内,他就立即迈开步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大门,虽然洋人守卫发现不对,第一时间选择开枪,但是以如今枪械的射速,除非架上格林快炮,不然是打不中高速冲刺状态的郭俊柒的。
冲到大门前,郭俊柒高高跃起,一记飞踢踹在了闸门之上,竹竿搭成的门直接被踹出了一个大洞,让郭俊柒直接冲了进去。
随后,一口悬挂在高处的铜钟被敲响了,悠扬的钟声在黑夜中传出很远,那是示警。
无论正在睡觉休息,还是持枪执勤的士兵,全部都惊醒了起来,穿上衣服,拿好枪,纷纷出来迎敌,但当他们刚看到郭俊柒,就只觉眼前一闪,明亮的刀光在黑夜中划过,然后他们身上出现了一道血痕,紧接着便是惨叫与倒下。
功夫乃是杀人技,一切都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击倒杀死敌人,尤其是兵刃,更是如此,只是从沙河帮那里得到的兵刃实在是太过劣质,只是杀了几个人,便变钝了。
人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脆弱,要想给他们留下致命伤,郭俊柒每一次都需要用力地挥刀,让刀刃划破皮肤、切开肌肉,在骨骼上摩擦,刀刃在这一过程中都会磨损。
一把刀不过两斤左右,但全力挥砍个几十次,胳膊就酸了,并且洋人不是被捆好的生猪,不是被砧板上被屠宰好的肉,他们会躲闪、会抵抗、会反击,虽然仓促间没有章法,但哪怕是最简单的抵挡,郭俊柒却要需要变招,需要再额外废上一些力气才能杀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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