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穿越小说>穿越之日月照我隋唐路>第86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
  “狗贼,你终于露面了!”

  “看,一个,两个……他们都在!”

  ……

  长孙无忌的虎牙,咬破了嘴唇。

  裴行俨的拳头,攥得结实。

  ……

  “噢,你们,粟末杂种,一个也别想逃!”

  怒火,渐渐烧红了众人年轻的目光。

  显然,大家从行列位置和服饰上,认出了阿不等人的身份。

  只是,现在这地方,在朝廷举办的如此重大的活动现场,却不是能报仇雪耻的地方。

  “给咱们跟紧了,一个也不放过!”

  李二郎骨子里那股鲜卑人的血性被激发了出来。

  “放心吧,二郎,哥几个早就商量好了,人盯人,定叫他们插翅难飞!”

  裴行俨大声的说道。

  “延显,延显?才贤,过来,快过来!”

  长孙无忌大声的高呼正要追随粟末人身影的裴延显。

  听到大哥招呼,裴延显和李才贤忙扭转身体,挤开身前的人流,艰难地挪到三个人的身边。

  “无忌哥,咋啦?”

  “你有没有招呼那些江湖上的朋友?”

  “放心吧,麦家的老大已经带着他的哥们,就等咱们消息!”

  “麦霸?好,有他在,我们胜算大多了!嘿嘿!”

  长孙无忌开心地一笑,重新将目光移向正随着大队伍远去的阿布身影。

  “让你先蹦跶一会儿,等时机到了,我也要你叫征服!哼,这一次,你的鼻子里需要插上两根大白葱才行!”

  无忌这样想着,脸上露出yd的笑容。

  看大哥笑得猥琐惊奇,李二郎非常好奇,就问:

  “哥,有啥好事?难道这麦霸非常厉害?”

  见好友猜偏了自己的心思,长孙无忌也不纠正,而是顺着话头就说:

  “你不知道,听说这麦霸叫麦梦才,现在可是东京城里一等一的少年英雄,打遍东西南三市无敌手!”

  “啊,这等英雄,我怎么没有听说?”

  “哎呀,二郎,你我到来这东京城才几天?我告诉你,麦梦才你可能不晓得,但他爹的名号你肯定是听说过?”

  “噢?他爹?”

  “麦铁杖,你知道吧!”

  “啊!大将军麦铁杖?麦梦才是他儿子?我滴个乖乖!”

  李二郎当然知道麦铁杖。

  麦铁杖的影响力,估计和当年高句丽丑大将军温达的名声有的一拼。

  麦铁杖,南雄百顺人。

  从小喜欢结交五湖四海的江湖朋友,为人粗犷好酒,但极为注重信义。家境贫寒的他,平常以捕鱼打猎为生,自在惯了的他,自然非成家立业之辈。

  后来,与自己的江湖朋友合伙做贼,不小心一次失手,被朝廷抓了个正着,从此沦为官奴一名。

  不过,世道就是如此离奇,生性豪爽的他竟然在官奴的圈子里混得不错,到后来竟然谋到了一份非常高级的差事。

  是啥差事?

  专门给大名鼎鼎的陈后主撑伞!

  这期间,江南陈国发生一件离奇案件。

  远离国都建康一百多里的南徐州治官,状告皇帝的伞奴,是那一带系列盗抢大案的主犯,并言之凿凿地上呈朝廷请求将其法办。

  可是朝廷的主官大员经过调查之后,非常愤怒,怒斥南徐州官员是拿朝廷法度开涮!

  为啥?

  因为调查结果表明,这小官奴工作认真,与邻友好,按时上班,兢兢业业,专撑大伞,话少老实,是个人见人爱的标标准准的劳动模范!

  建康到南徐州,可是超过一百三十多里。这么远,他让他开飞机啊?

  当然,那时候没这玩意,可那也不可能啊!

  再查看过往那些敏感时间段,可没有任何小官奴夜里骑马、乘船的关键记录。

  但是,那个年代的官员,非常坚持和发扬强项令的精神,冒着上级的冲天怒火,一再上表证明,人证物证俱全,全都指向小官奴。

  “元芳,你怎么看?”

  “大人,此中必有隐情啊!”

  聪明的臣子总是能做出一个完美的局,让陈后主和诸位同僚心服口服。

  一个真的不能再真的皇榜贴出。

  有重要公文,需连夜急送南徐州刺史府,次日早晨须带着回函返。因任务重要求高,朝中无人能胜,现广征建康城跑路达人一枚,不乘舟马,悄然而行。能办到者,赏黄金百两、美女若干、豪宅一套。

  不一会儿,有人就将那皇榜给揭下来了!

  伞奴!

  次日晨,天色还黑乎乎的,伞奴同志就拿着刺史大人的回函,扣响城门。

  一百三十多里,粗略合计,在后世也得要六十公里左右!

  隋唐时期的一里,约合一千五六百年后的540米。

  阿布前世的著名马拉松全程是多少?wWw.xqikuaiwx.Com

  42.195公里。

  跑完全程马拉松的标准成绩要求是多少?

  29岁以下男子,精英级3小时24分,一级4小时3分,二级4小时53分,三级完赛。

  小伞奴,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少年!

  白天下班也得到日暮,也就是现在的六点半左右。

  给他跑,中途不吃饭不撒尿不喝水,跨山岗过草地走桥梁,路上再过过检查站,扣建康城城门,再检查核实身份,再到刺史府,等回函,后出城,跑……

  这,可是不止两个马拉松的路程啊!

  人家伞奴儿,就给办得明明白白的,脸不红,气不喘,胜似闲庭信步!

  苍天啊,大地啊,您降下的人才咋就这么能呢?

  这是妥妥的精英级别中的战斗英哦!

  非洲草原上的穷哥儿们,你们确信能干过哦们大中国这位才十多岁的小伞奴吗?

  然后,小伞奴就竹筒吐豆子,全部坦白。

  日暮下班,晚上动身;翻下城墙,爬上城墙;偷了抢了,回来撑伞。

  “坦白从宽,人才难得啊!”

  陈后主龙颜大悦,惊为天人。

  从此之后,身怀绝技、武功惊人、日行五百、年少英雄的小伞奴,正式成为陈后主的眼中红人。

  这是个人才呐,陈叔宝起了惜才之心,决定网开一面。给个警告,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下不为例。

  这时候的伞奴,还是伞奴,虽然还是一名没有名字的伞奴,但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撑伞的小奴隶!

  后来,因为南陈朝被强拆的缘故,渐渐青年化的小伞奴,成为大隋的光荣一兵。

  特种侦察兵!

  他作战勇敢、聪明伶俐,深入险境,屡立新功!

  哇塞,怎么看怎么像前世的阿布!

  只是,没有阿布那么帅罢了。

  最值得江湖传唱的事迹,就是曾经在前出侦查时,被对方三十几个特种兵给抓住,绑得扎扎实实准备带走挖掘秘密、

  在押送途中,见特种兵们正在吃饭,于是小伞奴祭出绝对的演技,哀求也给他来点,否则实在是走不动了!

  有个圣母心的特种兵,也不说直接给他嘴里塞个汤饼啥的,竟然给他松了绳子解了绑。

  啊呀,危险!

  一眨眼的功夫,圣母特种兵就捂着脖子张着嘴,倒下了。

  最后的一幕,是看见那个饿的快断气的俘虏,扬起自己那把带血的腰刀,划着一道孤光,看向自己的同伴特种兵!

  如电,如鬼。

  回来的时候,带着一个包袱。

  打开一看,是三十多个鼻子,隋军大统领被惊得目瞪口呆。

  小伞奴一战成名,终于成为大隋朝的一名军官。

  后来,跟随大军北征突厥,东去戡乱,这功劳是越积越多。

  当今皇帝异常喜爱这个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的粗人,将耿直的青年伞奴提拔为右屯卫大将军,正三品。

  赐姓麦,因擅长使一把八十斤重的大铁杖,是故名铁杖。

  大将军麦铁杖,从此成为隋帝麾下一英俊獒犬,伴随杨广狩猎四方。

  这时候,这麦铁杖正随着隋帝广去西边看江山去了,留下十四五岁的儿子麦梦才在家里晃荡。

  麦梦才,大将军的儿子,天生一个武学种子,性格极其类似于他爹,但却没有像他爹那样大字不识。

  这麦梦才,少骁捷,善使杖;马上马下,无不精通;不拘小节,颇有文采。

  尝于禅寺十余丈高竿拍之而上,系绳于顶。时人骇异,号为“飞仙”。又因其在东京南城,打败豪杰无数,又称麦霸!

  但这性子,自然是有东京城内高官子弟的衙内纨绔之气。

  这也怨不得孩子们,能管住这些小兔崽子的人,都常年在外做官、作战,所以疏于管教。

  如果不是那种累世大族、世家子弟,没有在家的长辈监管着,那还不得放了羊?

  于是乎,这东京城里,就有着大大小小的孩子王。

  每个孩子王,自然会跟着老爹的文勋武职,划分了圈子,形成了等级。

  像李二郎、长孙无忌、裴行俨这等,算是中等小纨绔,活跃在比较发达地区西市。

  而像麦梦才这等,便属于中等大纨绔,活跃在发达地区南市附近。

  而像那些顶级纨绔,像杨素的孙子、杨玄感的儿子杨尚文、杨尚武兄弟二人等人,那基本上算高级纨绔的存在。

  那有没有顶级纨绔?

  当然有,但那往往存在于传说中的皇子皇孙之中,可这杨家从文帝开始,那是家教杠杠滴严!

  你是顶级的,可你没有混江湖的自由啊!!!

  这次,小麦,就被下级纨绔邀请助拳。

  纨绔也有纨绔的烦恼,谁都有需要朋友扎场子掠阵助威的时候。

  所以,小麦听说有黑狗闯入东京城耍威风踢场子,这还了得,真以为东京城里无老虎?

  盛大的游行到日头偏西,方才结束。

  紧接着,是群臣和众位来宾的大宴。

  说是大宴,宫廷里的饭菜却没有那么好吃。

  菜当然是好菜,还是分餐制,一人一个小茶几,旁边还有布菜的小宫人,你只要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听招呼端酒杯,听号令三呼老大万寿无疆、基业永固、幸甚至哉就行。

  菜,都是凉菜,虽然宫廷御厨做出来的时候热气升腾,但等近千人的茶几上都上好所有菜,等有的老大臣睡了一觉之后,那就一丝儿热气也没有了!

  炖菜,烤菜,蒸菜,上面的油花儿都聚集在一块了。

  “你得吃,必须吃得斯文、吃的优雅,还要吃出文艺范儿,最好是能吟两首,带动一下节奏!”

  这是老爹突第齐喆临行前对阿布的交代。

  “可是啊,老爹,你没说我得吃冷饭!”

  “虽然咱粟末人喜欢吃肉,喜欢吃冷肉,可那是……”

  阿布心里吐着槽,一边啃着一个猪蹄子生无可恋。

  “还作诗,我做心理建设还来不及呢!”

  阿布坐在宴会厅,可是心思早飞到自己新得的宅子里了。

  那皇帝特赐的宅子,在南城的里仁坊,可是一等一的大宅。在游行的时候,自己还打听了,那地方可是这东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方,因为靠着本城最大的市场——丰都市。

  当然了,论贵气,大隋时期还是西城好,那边住着许多权贵,像积善坊,就住着好多朝中高级大臣。

  不是说阿布财迷,而是所谓狡兔三窟,这多一处房子,不就多一个腾挪的地方么!

  再者说了,不管这皇帝因为什么缘故给自家多赏了房子,但这不要钱的永久产权的房子,还是异常的香!

  阿布,爱了!

  他能感受到,这个穿越后来到的世界,对自己的浓浓善意!

  于是,他不由自主地咧嘴笑了。

  “吧嗒!”

  嘴里的油猪腿掉在了衣服上,然后滚落到茶几下边。

  华美的衣服上面,留下了白花花油汪汪的一坨油渍。

  “呃!”

  阿布低头一看,傻了眼。

  不美了!

  正沮丧间,一个热热的白帛巾伸了过来,温柔地擦掉阿布嘴角的油腻,并换了一块,轻轻地将衣服上的油渍擦拭干净。

  “啊呀,服务真周到!”

  “谢谢!”

  阿布自然而然的随口道谢,心里对这场食之无味、弃之不可的宴会,好感度飙升。

  “噗嗤!”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甜腻腻的像靡靡之音。

  阿布有点惊愕,这可不是普通的大宴,是形式大于内容的大礼仪!

  所以,便麻着胆子抬头看这个大胆的宫人。

  啊呀,分明是一个小小年纪的女官!

  “哥们,别耍我,女官还承担大宴群臣嘉宾时的侍候之务?”

  “没听说过啊!”

  阿布有点头晕,两只眼睛有点痴呆!

  “嘤咛!”

  那娇美的女官低下了头,露出白皙的一抹脖颈,嘴里还低声埋怨。

  “讨厌,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还这么淘气!”

  ”呃!“

  阿布契郎如雷轰顶,更加痴呆了。

  “姑娘啊姑娘,我认识你吗?不会是我今年命犯桃花,要栽跟头?”

  阿布的心中,跑过一万头草泥马,

  “给你们家赐了新宅,喜欢吗?”

  这姑娘终于抬起来头,用一双明亮的杏眼瞅着自己,悄悄地问,还不忘自然地给阿布的杯子里倒上美酒。

  “嗯!”

  “二嫂在里仁坊有一处宅子,到时候找你玩!”

  “嗯!”

  “木头!”

  小女官嗔怪地瞪了一眼阿布契郎,可眼睛里分明全是一片笑意。

  “噗嗤!”

  小姑娘又笑了,非常开心和灿烂,就像碰见久未谋面的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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