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都市小说>我的1995小农庄>第四百二十章 豺惊初夏
  陈凌一家现在已经习惯了,也有了应付这种事情的经验。

  任他们外人怎么去说,我们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

  该干嘛干嘛,和平日里没什么两样。

  周卫军和那几个水浒传剧组的人员,在农庄待了一天,留宿一晚,第二天才离去。

  走的时候还有点舍不得离开。

  吃的喝的给他们多大惊喜就不说了。

  这里的景色,环境,也极为舒适。

  天不热的时候还不太明显,这天气一热起来,往农庄一走,和外界的差别就太明显了。

  空气清凉无比,听着农庄内外水渠流动的潺潺水声,仿佛能感觉到那股子新鲜的水汽,伴随着花香与果香扑面而来,让人耳目一新,浑身清爽。

  这也就罢了。

  关键晚上睡觉也非常舒服,与别处大有不同。

  要说什么地方不一样,他们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只是觉得一觉醒来,浑身从内到外每一处都非常舒坦,非常放松。

  仿佛一下子就解去了多日的疲惫,整个人变得精神焕发,浑身有劲儿。

  连周卫军这个之前来过多次,也忍不住连声赞叹,说大夏天来他们这儿避暑肯定不错。

  总之,住了这一晚上,他们更加愿意来这里拍摄景阳冈打虎的戏份了。

  这个剧组主动把老虎带过来拍摄呢,也并不是什么麻烦事。

  就是哪个动物园有合适的虎,就从哪个动物园里就近调过来一只。

  所以这老虎不管是去主拍摄场地,还是来陈王庄这边,都没啥区别,都得用车运过来。

  老虎从一开始就不是问题。

  老虎上了保险的。

  也就是所谓的老虎伤了死了,要赔钱。

  演员或者是其它剧组人员让老虎伤到了,咬死了,不管。

  后来剧组哪怕保证了会给演员买一份保险,请了驯兽员过来,也没人敢上了。

  这就是武松这个演员为什么难找的原因。

  毕竟动物园的老虎就不是老虎了吗?

  没谁有胆子有底气和老虎一起拍摄。

  现在陈凌自家人也过了当时的高兴劲,慢慢回过味来了,开始有点担心。

  陈凌倒是没怎么在意。

  剧组也跟他说了,拍摄前一两个月,会过来拉他去动物园,让他找一只相处的来的老虎,当成饲养员,给老虎喂喂食,培养几天感情。

  这对陈凌来说,正合他意。

  没能抓到母豹子,让它们生出小豹子来。

  那么先去动物园撸撸大花猫也不错。

  而且还能免费带老婆孩子多逛几次动物园呢。

  ……

  这天,是孙艳红在市里的小龙虾店开业刚满一周。

  以这婆娘的人脉,以及攀关系的本事。

  再借大老鳖的名头一宣传……

  结果不出意料之外。

  小龙虾这种夜市大杀器刚一出现,就征服了大批人的味蕾。

  加上如今入夏,天气热起来了。

  ….夜间喝点小酒,来份龙虾锅子,美美的吃上一顿,想想就爽啊。

  孙艳红高兴地直接把账本拿了过来,给陈凌显摆这一周赚到的钱。

  还没显摆完呢,小绵羊也过来了。

  他这些天带着几辆车,给田红利送了两趟水产,就准备回来好好歇两天,接下来就不运水产了,开始给陈凌往市里拉杏子了。

  现在虽然靠着一系列神龟、巨鼋的传说,田红利收购的鱼虾在省城风靡一时,但也渐渐趋于饱和了。

  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

  再者,水库里的鱼虾就那么些。

  这里边还有孙艳红的一份呢。

  可不只是他田红利一个人的。

  小绵羊这时便说:“红姐,你也快点往市里运鱼吧,现在正是好时候呢,我看省城现在好多人请客聚餐,都点名要吃鳖王湖的鱼。”

  “哟,博明,你还挺关心我这个前老板的嘛,我还以为你跟你富贵叔混,看不起我这前老板了呢。”

  孙艳红惊讶的打趣一句。

  小绵羊闻言顿时面色一囧,连忙道:“没有没有,哪能呢。”

  其实在这小子心里,田红利到底是外人。

  他这本地女婿,自然得向着本地人了,提醒孙艳红一句,在他看来那也是应该的。

  就是嘴笨,脸皮薄,不会说。

  “行了,小方脸皮薄,不喜欢跟女的开玩笑,你逗他干啥?”

  陈凌把账本放回孙艳红手边,说道。

  “我可没逗他,是这小子见女的就放不开,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咋这么拘束。”

  孙艳红今天高兴,话很多,扯了两句后,就对小绵羊笑道:“放心吧博明,我啊,现在不着急,守着你富贵叔这个聚宝盆呢,哪还用得着跟外地人抢食吃?”

  本来她可不是这样不骄不躁,不慌不忙的。

  也盘算着快点收几车鱼跟那老田抢市场来了。

  田红利在省城。

  她在市里,市里现在还没传开,正是生意好做的时候。

  然而龙虾店的火爆出乎她意料之外。

  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准备趁龙虾店正红火的时候,把别的鱼虾等河鲜也慢慢加进去。

  反正村外水库剩下的鱼虾全是她的。

  她想什么时候捞就什么时候捞。

  再把陈凌的果酒也摆过去。

  她是买过许多次酒的,深知那些果酒的滋味。

  夏天拿出来,也是一件大杀器啊。

  所以一下子就不慌了。

  孙艳红和小绵羊在这儿念生意经。

  陈凌没兴趣听他们讲那些。

  只是坐在葡萄架旁边的藤椅上,懒洋洋的喂着小鸽子,看它们咕咕叫着在地上抢食,扑棱着翅膀围着自己打转,脸上挂着慵懒的笑意。

  现在这两只小东西刚刚学会飞。

  就是还飞不高,飞不太远。

  陈凌看它们在莲池旁的长廊这边待的不顺心,瓦罐做的窝挂起来后飞不进去,控制不好方向的话,容易撞在长廊的柱子上。

  ….就给它们又换了个地方。

  把瓦罐绑在了葡萄架旁一人多高的木头桩子上。

  这地方也挺好,有葡萄架遮挡,夏天很凉快,而且还宽敞。

  它们自己也很喜欢。

  “富贵,听博明说,你家杏子在市里卖的不赖啊。现在能开园了没,能开园了就开始摘吧,我派车帮你运。”

  “到时候我也留它几筐杏子,摆到龙虾店跟前卖上一卖。”

  孙艳红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一个龙虾店,快抵得上采沙场了。

  同时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陈凌,这小子是根大粗腿,必须得加紧联系。

  陈凌一听她这么说,就看向小绵羊问道:“博明,老刘说杏子卖的不错?”

  “是啊,老刘说咱们的杏子比别的杏子要好吃一点,关键是放得久,有客人连着买了好几次了,说老人小孩都喜欢吃,让我这次去市里的时候多带几筐……”

  陈凌一摆手:“不用几筐几筐的带了,杏子已经基本全熟了,这次直接一趟拉走得了。”

  得到洞天两年多时间,他心里有数。

  灵水在果树和蔬菜上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哪怕是没稀释过的灵水,直接浇灌树苗,也不会让树苗在一年时间之内长成参天大树。

  但是蔬菜、粮食等草本植物,却浇灌两次、三次,有的甚至一次就能成熟,且味道极好。

  哪怕是稀释过后的灵水,浇灌的粮食蔬菜,味道也明显比普通的要好。

  能品尝得出来。

  而果树的话,用稀释过后的灵水就没有明显效果。

  这个作用时间似乎在果树身上延长了许多倍。

  尤其自家果园是第一年挂果。

  就更加不明显。

  才堪堪达到西北瓜果的甘甜滋味,与正宗的西疆瓜果都略有差距。奇快妏敩

  这是灵水对木本和草本在效果上的区别。

  起初陈凌对这个还有点闹不明白。

  在洞天内部的时候,那果子摘一个吃了,会很快长出来。

  他就下意识以为树也是和蔬菜花生啥的一个样呢。

  结果扦插的桃树枝、枣树枝在成活之后,并没有像他预料中那样快速开花结果。

  哪怕在洞天内部,也是如此。

  后来有一次噼柴,发现老树桩上一圈一圈的年轮……

  他这才有些明白过来。

  草本植物一岁一枯荣。

  果树却需要多年生长,还要扎根,还要度过风霜。

  果树是本身也储存吸收了许多养分,用来成长,没有全部体现在果子的质量上。

  所谓味道和口感上自然就不如粮食蔬菜变化大。

  既然如此,这些杏子直接一车拉走就是,交给刘建成按市价来卖,或者稍微高一些的价格都行。

  现在刘建成那边因为卖腌咸蛋的缘故,瓜果蔬菜也开卖了,慢慢地已经有了果蔬超市的雏形。

  “既然这样,那就让博明歇歇吧,这次我帮你来拉杏子,反正按你说的,也就一吨左右的事,一车就能装走。”

  ….孙艳红之前就问过陈凌这事。

  陈凌自己估算了一下,十亩的杏树,第一年挂果,顶多一吨半,少了就一吨左右,甚至没有一吨。

  来一辆瓜果运输车就可以全部装走。

  “嗯行,今年就先这样吧。”

  陈凌点点头,杏子是这样,桃子和梨估计也是差不多的。

  灵水对果树作用缓慢,所需时间长,恐怕还得三五年时间,味道才会产生质变,有质地的提升。

  出现一丝洞天内部那些瓜果的风采。

  当然了,在外人看来,他这小年轻以前都没有种过果树,这才第一年开卖,能全部不亏钱卖出去就不错了。

  也只有最亲近的家人,比如老丈人和丈母娘,在他身上见到的奇迹太多了,才会对果树抱有很大期待。

  认为果树也会带来惊喜的收获。

  “对了,富贵,再给我准备上几坛果酒吧……每种都给我装上几坛,我往饭店里放,博明,你去村外帮我多抱点麦秸过来,今天我就让人带到市里。”

  孙艳红的一系列打算也没瞒着陈凌,她知道这小子精明,不待见耍心机的人。

  再说了,她自己愿意花钱买酒的,陈凌当然不会拒之门外。

  还和小绵羊一起帮她在车上垫了厚厚的一层麦秸秆,以防止路上把酒坛子打碎掉。

  卖完酒,结了帐,事后简单一算,这前前后后半个月以来,田红利收购的鱼虾,加上小龙虾分成,还有这卖酒的钱,以及杂七杂八的收入。

  都有将近六万块了。

  要是往前再算一算,这小半年的收入,最少最少有十万块钱的收入了。

  陈凌一琢磨,这钱好像也不少了。

  要不就先不买车了吧。

  嗯,只要不买车,给娃攒的钱也够用了,今年剩下的半年时间,还是陪着媳妇儿子吃喝玩乐,享受享受生活,静等二胎降临的比较好。

  毕竟摘完杏子,还有麦收等着,麦收完,又要种包谷,种完包谷,桃子也熟了该卖了。

  忙是忙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

  还有,自己有多久不进山了,都快记不清了。

  身为一名护林员,这可是严重失职啊。

  陈凌身上有一点特别好。

  就是任何时候,都是想到啥就去干啥,可惜夏天禁猎,这是山里的规矩,也是猎人间的规矩。

  夏天是山禽野兽的繁殖旺季,是不能打猎的。

  所以他也没带什么打猎的装备。

  当天跟着孙艳红和小绵羊去县城存完钱之后,下午就带着两条大狗,从坡度较为平缓的西山,进山去了。

  他心想:既然夏天不能打猎,那就先找狼群耍耍去。

  便一路吹着口哨,带着狗,翻山越岭,和狗一起驱赶着所见到的山鸟和小兽,边走边玩,向那支狼群的老窝赶去。

  也不知是不是他憋久了,这次进山有点太过放纵,黑娃小金两狗也有些松懈,一时不察,竟然引来了山中野兽的窥视。

  他们朝着狼窝的方向前进,还没走到一半路程,只堪堪越过山林外围,便遇到一只贼头贼脑的豺在一条溪流对岸的山坡林子里远远盯着他们看呢。

  这个发现,让一人两狗瞬间收起玩耍的心思,变得警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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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左等右等,快十二点了还没等到徽章,还是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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