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6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6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6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6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6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夜露深重,月亮藏在乌云后。
库房阴森幽暗,伸手不见五指。
没有一丝亮光的密闭房间,猫头鹰在这也看不清黑暗之中生了什么,视觉被封杀,五官中只剩下嘴巴和耳朵能用。
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边上传来,落锁的木质大门被打开,毛糙而沉重的木板边缘从泥土上刮过,出猫挠墙面的刺耳噪音。
声音不大,打更守夜的巡逻者无法现,噪音折磨的只有在场两人的耳朵。
进来的人先道:“来了吗?”
静默,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都听不见,来人轻手轻脚地将门合上,伪造无人出入的假象,他似乎胆子很大,很镇定,但只有自己才知道,他已经连续吞咽几口唾沫,而背后刚刚冒头的细密汗珠,也将最贴身的布料濡湿。
人在黑暗之中,内心的恐惧会被无限放大。
过了许久,才听见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库房内传来,这是门很高明的功夫,声音遍布四面八方,扰乱人的判断,无法分辨说话人究竟在何处。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还在他反应够快,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又怎么会活,几日与他相处下来,现他的说话语气,生活习惯,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吃不好,睡不好,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6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6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6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6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6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阿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南王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椅背很高,很硬,坐在上面的人一定不舒服,但他却像是靠在最柔软的褥子上,道:“查清楚没有?”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o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6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6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6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6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6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6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6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6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6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6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m.xqikuaiwx.cOm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6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6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6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6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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