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嗯,连一根头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
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
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
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岚风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
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
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
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练完剑。
岚风道:“是。”
丝毫不觉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么不对,按理来说,毕竟那是皇亲国戚,愿意纡尊降贵来件一个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并没有这意识,在与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岛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仙境,虽不至于“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境地,对当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识白云城主,不识皇帝老儿,形式还真相当严峻。
不过,形势再严峻,又与他何干?
手持铁剑,正对浪花,他下劈的动作并不快,起码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云朵之上飘飘欲仙的轻功。
他的动作是缓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没有破绽的,迎着高大可以将人吞没的海浪只刺过去,不偏不倚,没有变化,但剑光却辉煌而璀璨。
灿烂的烟花在脑海中炸开,比雷神的霹雳还要来势迅猛,当长虹触及海浪的那一刻,液体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仅容一人通过的隧道,腥咸的海水甚至无法打湿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猫换太子?
眼中划过一丝冷芒,如同剑的锋芒,锐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应。
毕竟,叶孤城是一个非常孤独,也非常骄傲的人。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m.xqikuaiwx.cOm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天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天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天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天香。
冰清玉洁国色天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6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小,小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说那里是人间的天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6小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小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南王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椅背很高,很硬,坐在上面的人一定不舒服,但他却像是靠在最柔软的褥子上,道:“查清楚没有?”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o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6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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