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其它小说>[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 3 章 第3章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m.xqikuaiwx.cOm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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