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快文学>科幻小说>李君风陈曦苏醒滴神>第五十三章 利器[上]
  红果森林是一片巨大的森林,森林外围的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果实清脆可口,是一种十分好吃的食物。

  拥有了这片森林,就等于拥有了吃不完的果子,拥有了轻而易举就能获得食物的手段,不用担心饥饿,可以让人活命。

  在队伍时代,这片森林一直几个强大的队伍争夺的对象,为了红果,这几个队伍打生打死,都想驱赶其他队伍独自占据这片森林。

  后面队伍时代结束,部落出现,这些队伍无法对抗人数上占优的部落,于是红果森林里面的几支强大队伍,放下仇恨,开始互相通婚,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部落。

  这个部落就是红果部落!

  红果部落占据红果森林,吃饱不是问题,导致这个部落人数超越一般部落的三倍,达到了一万多人,是大陆上顶尖的部落之一。m.xqikuaiwx.cOm

  部落有四个首领,每个首领都是万里挑一的战士,拥有强大的力量。

  四大首领力量强大,使用的武器木棍比其他人更粗更长,穿着的草衣草裙也更加精致美丽,还带着人骨头串成的项链,是顶尖的统治者。

  他们具备强大的统治力,具备强大的威慑力,是部落最高决策者,一言可以决定部落任何人的生死。

  阿布纳就是部落是三首领。

  此刻,黑夜来领,红果部落的火塘上升起巨大的火焰,不断有部落的子民将柴火倒进火塘,维持火种不灭。

  阿布纳则惬意的用木棍穿着兔子肉,放在火塘边上烘烤,得到一块香喷喷的兔肉。

  作为首领,他经常能够吃肉,对于烤肉这种事情,把握的十分完美,兔肉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附近,一群伺候他的子民,不断吞咽口水,却不敢多看烤肉一眼。

  肉,对于每一个部落来说都是奢侈食物,尤其是兔肉。

  兔子作为百兽的一种,速度飞快,想要抓住兔子,就得需要好几个强大的部落勇士,不断追逐兔子,直到兔子没有力气,才能捕获成功。

  获得的兔子,连勇士们都只能分到一小块兔肉,其余部分都必须得上交给首领享用。

  勇士的待遇都只能如此,何况最普通的部落子民,作为部落的普通子民,哪怕树上的红果多得掉落,腐烂在地,也不能去吃哪怕是一口。

  红果属于四大首领以及部落勇士,除了勇士们可以尽情吃红果外,没有首领的命令,其他子民每日的红果被限制的严严实实,吃不饱,但不会饿死,处于半饱吊命的程度。

  首领心情好,就会赏你几个红果吃,勇士们心情好也会赏赐你果子,但一般情况下,部落的子民每日都只有固定的果子。

  作用这片森林的巨大部落,坐拥无数红果的红果部落,子民们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

  除非你为部落,哦不对,除非你为首领做出巨大贡献,让你成为勇士,你才能脱离最底层的苦海,拥有吃不完的红果。

  否则,哪怕树上果子掉落,哪怕果子腐烂,你若是偷吃哪怕是一口,都会被活生生打死!

  而成为勇士的最基本条件,就是猎杀三只兔子,或者一匹狼,等一些百兽给首领。

  这就是红果部落自建立起来,就留存至今的规则。

  部落的一切都是首领的!

  除非成为勇士,否则就是奴隶!

  而作为最底层的部落人类,在首领烤兔肉的时候,千万不能盯着兔肉多看一眼,否则就会被首领挖去眼珠子,更甚者会被杀死,头颅献祭给父神,躯体则赏赐给勇士们当做食物烤着吃。

  所谓部落,跟队伍时代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由队长统治队伍一切,变成了几大首领统治部落的一切而已,甚至统治力度更强!

  唯一的改变,大概就是统治者不再是由至人担任,没有血脉之分,大家可以互相结亲,一定程度上不再天生尊贵,算是这些年部落唯一的突破。

  阿布纳取下兔肉,缓缓将兔肉放在嘴里咀嚼,良久才吞进肚子里,他享受着周围族人尊敬而惧怕的眼神,内心舒缓无比。

  夜色降临,火塘里的火焰燃烧,庇护红果部落不被黑夜里残余的部分怪物袭击,它是那么的炙热,那么的明亮,简直是世间最完美的物品。

  “火焰可真的美丽啊。”阿布纳感慨道。

  “用火焰烤肉,肉的滋味也是那么的让人沉迷。”

  “对,也不知道那个什么天陈部落,是怎么发现的火种!”有个勇士接话道。

  “呵呵,前些年,他们想用火焰,就让我们加入他们部落,成为他们的子民,简直可笑。”

  “的确搞笑,若是他们敢不给我们火焰,我们就去抢他们的,抢其他弱小部落的,我们不可能加入其他部落,不可能成为其他部落的奴隶!”

  周围传来部落勇士们的嘲讽:“这个天陈部落简直不知好歹,要组成什么国家,那也是他们加入我们红果部落,成为我们的子民,凭什么我们成为他们的子民?”

  “就因为这火焰,就想让我们放弃我们的地位?我们在红果森林的一切?愚蠢至极!”

  阿布纳笑道:“我们红果部落是最强的,我们拥有强大的勇士,拥有最好的木棍木棒,占据富饶的红果森林,我们统治这一切!”

  红果部落的勇士们露出狰狞的笑容:“我倒是想去天陈部落,看看可不可以掠夺他们的东西!”

  “他们除了火焰,也不知道有没有其他好东西!”

  “他们肯定不是我们红果部落的对手,在我们面前他们就像可爱的小兔子,只能仓皇逃命!”

  在火塘的周围,堆积了一堆堆高高的头颅,作为奉献给父神的礼物,猎头方面,红果部落自然不会落下。

  这些头颅堆,都是每一年猎头计划的残留品,是部落强大的象征。

  任何其他部落,望见这些高高的“人头观”,恐怕都会惊叹不已,感慨红果部落的强大。

  在这个时代,人头观象征部落的强盛,敌对部落都会以人头观判断一个部落的强大与否,判断是否可以进攻某个部落!

  阿布纳拿起一个红彤彤的红果,这个红果格外爆满,散发着果实的清香,是最高权利的象征,因为只有首领才配吃这种最好的果实。

  其他部落子民,怕是一辈子都吃不到这种好的果子!

  他喃喃自语道:“改天我们派勇士去天陈部落看看,若是他们有好东西敢不给我们,那我们就对他们发动猎头,献给头颅给父神!”

  “哈哈哈。”周围的勇士们笑的格外猖狂,他们身上佩戴着骨头花鸟装饰品,身上散发着野性的狂欢。

  一阵风吹过,火焰高高卷起,人头观在夜色之下,显得格外恐怖,红果部落的勇士嘻嘻哈哈,坐在人头观下面,大口吃着红果。

  离着人头观越近,地位越高!

  而一群普通部落的子民,则远离人头观,在火焰的旁边,面色低沉,流着口水,肚子咕咕叫,只敢偷偷看着首领和勇士们把他们垂延已久的红果咬上一口,就丢弃,而他们却不敢捡破烂的红果,只能干流口水。

  红果啊,象征着权利,每个人都想捡起来咬上那么一口,它的味道是那么的迷人,除了权利最顶级的人,大部分人无福消受。

  “只有我这样子高高在上的统治者,才配吃这种果实。”

  阿布纳是部落时代权利最高的统治者,就在他将要把口中最美味最爆满的果实咬上一口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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