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头发更像音乐人吧?”
“头发的长度和音乐的品质成正比呢。所以泡菜学长才会留这么长的头发。”
“哎,说得一本正经的,万一小朋友信了可怎么办?”
“你不信?那就用音乐来一较高下吧!”
“好!那么,今天crippledcrow将给我们带来的是哪首歌曲呢?”
杜音眼中泛起了泪光,嘴角的微笑却毫无变化。“是啊。能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我们共同期待多年的心愿,所以,我今天想唱的这首歌,其实是‘脑内漫游者’西蒙第一次吸引住我的曲子。”
当时她还只有18岁,独自躺在学校的草坪上,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而闷闷不乐——如此平常而微不足道的烦恼,不像个摇滚歌手那样值得为人称道的人生,为什么?为什么当时她却一门心思被这种烦恼所支配?一听到它,她就意识到,写出这种旋律的人……一定是个放荡不羁的天才。
主持人很配合地作惊讶状,“哦?难道说这首歌是……”
“没错。因为他是这样的天才,我才无论如何都想和他一起创造音乐。”杜音说,“请欣赏,《dancinginthefire》。”
随后,舞台上方闪过刺耳的“嗤啦”一声,悬挂在花朵形状的棉质装饰物后的吊灯投射出红光,四面喷雾共同运作,将舞台中央的人掩映于“火焰”中,她,唯有她,从茫茫雾气里举起右手——只有右手,从削弱视线的光芒深处点燃观众的神经,她的发丝被风吹起,她的呼吸隐藏在风中,不为人知,就像多少年来依靠技巧取胜的一帆风顺的成长都只是乖巧的假象,迷乱而真实。
用这首倾注了爱和恨意的曲子作为结束,是他们之间最初的共识。
编曲经由残翼乌鸦的改编,已然与最初的p主版本完全不同,带着他们独有的韵味,声调也配合杜音的嗓音进行了调整,不过,在她尝试的所有歌曲里,它仍旧是最高的一首。
虽然在勉强自己的喉咙,但她就想在这里放声歌唱。
——唱到声嘶力竭为止。
“被夕阳染红,
走在迷人的路中,
摇摆的地球,
摇晃的旅途,
为何看不见尽头。
啊……在火焰中起舞,
压抑的心反向旋转。
这就是人生,
最热烈的人生,
一直跃动到血肉成灰。
放弃又如何,
终究是美梦一场。
我爱的人是你。
对火星视而不见,
置若罔闻,
被伪善燃烧的你。”
吐出每一个字音时,她都没有去看别人的眼睛。
就像孤立的世界中唯一的公主那样,沉浸在无人知晓的疯狂思念之中,随着氤氲的蒸汽扭曲失真,消失不见。
结果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西蒙,如果你在某处听着这首歌的话……
——请知道,你永远都会是我们的伙伴。
==========
时至,两年后。
美国费城。科蒂斯音乐学院外。
秋季是最适合闲逛这座城市的季节,天气还不算冷,视野里却是一片绚烂的橙红,格外动人。乐队的成员们比起之前又添了一分成熟和老练。杜音手上的茧却还是老样子。她拖着行李箱,对路过的牵着气球的小男孩微微一笑,惹得人心都化了。
“你就为了取材专门跑来这么远的地方?机票钱都不够赚的。”
茅一生脖子上画着一台微单相机,四处观望,却没理解她为什么会旅行无法自拔。
杜音把自己的帽子扣在他头上,严肃地说:“如果单纯只是为了取材,在你眼里当然是血本无归,但我看中的是与异域文化交谈的过程。聆听这些人的心声,想象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的历史、变革和未来。我经常会觉得,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生在多个国家,所以我很遗憾——自己此前竟然对如此绚烂的文明一无所知。”
高笠的关注点有点不一样,“绚烂吗?我可没想到大城市的街道会这么千篇一律。”
她摆了摆食指,跳到一座喷泉的池座上,女王降临般地说:“不一样哦。看仔细了,在这里生活着的人的感觉和永和市是完全不一样的。连广告牌的样式都不一样。”
“看不出来。”
“那是你没用心。”她气鼓鼓地说。
茅一生可乐了,“又被妈妈教育了啊,可怜的泡菜小朋友。小音,你想吃冰淇淋吗?我去买三个来。”
“好啊!”
“泡菜呢?”
“我也和你一起去吧,要不然你一个人拿不了三支。”
送走对冰淇淋的兴趣大于城市的二人,杜音往绿地公园深处走了走。
宽敞草坪的背后是一座巨型尖顶城堡,坐落于海边的小山丘上,红墙绿瓦,气势恢宏,面宽惊人,颇有些童话王国三维化的感觉。突然,从右侧广场附近传来了依稀可闻的音乐声——是吉他,有人在弹吉他,还有一群人围成一圈,像前赴马戏团一样津津有味地观赏着他的表演。
“他们都在看什么?”她暗想,“是当地的卖艺人吗。”
在好奇心的指使下,杜音一点点拨开人群,往核心靠近。吉他的声音渐渐清晰了起来。是首民谣,听不出是谁的风格,但技法相当娴熟。
在背后红中带紫的纤长云朵映衬下,吉他的主人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瞬间,杜音的灵魂仿佛受到了重击。
像苍白沙漠里透明的几何方块。
“ifyoumissthetraini'mon
youwillknowthatiamgone
youcanhearthewhistleblow
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
ahundredmiles……”
是《500英里》。她很熟悉的曲调,老旧的曲子,都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老歌了。一点也不摇滚。凭什么这曲子会吸引她的耳朵?简直不可理喻。
但很快她就知道了答案。
因为,抱着吉他站在人群之中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她朝思暮想的黑发青年。他还戴着和四年前毫无差别的眼镜,目光清澈,甚至一点看不出岁月流逝的印记,所以她根本不需要细看,单用余光就认出了他。奇快妏敩
她的心快要跳出喉咙口。
“西蒙……”
一曲结束,青年慢悠悠地抬起头,就像被摄影机单独处理过的慢放镜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她甚至能看清每一根发丝的跃动。
最后,它们停了下来。
“好久不见,小音。”
像是那句被期待了几百个回眸的问候,狂喜地奢望着再次的重逢。
她拍了一把脸颊,稀里糊涂地问:“你知道我们要来?”
“今天天气不错。”他的语气平常而从容,就像一切都还停留在分别前日,他还是她唯一的挚爱,被命运捆绑,但明明一切都不同了,“刚刚那首歌挺老了。你想来点别的曲子吗?虽然没有第二把吉他……”
他的话音遽然中断。
因为她一下子抱紧了他的脖子。
围在四周的加拿大人纷纷惊呼了起来,还有旅行者笑着给他们拍了照片。闪光灯下,西蒙并不尴尬,只是稍微受了点惊吓,不过他的惊吓比起杜音来说,已经淡得多得多了。
“小音……”
“我好想你!”
“……我也是。”
曾经,他的离去是仓促的结束音,宛若太阳落山,只记那之前的绚烂,不记之后所有。而如今他却比任何人都更加真实。她砰砰乱跳的心就像蚯蚓爬过的泥土一般风起云涌。然后,她松开搂住他脖子的手,笑中带泪地打量了一番他的表情——她确认,这下他不会再随意溜走了。
“这次你应该就能重新参加我们的乐队了吧?”
“我猜到你们是来邀请我出山的。”他淡淡地说,“乐器已经准备好了,站到你的麦克风前面去吧,主唱女士。”
这家伙说起玩笑话来还是这么奇怪。杜音哈哈大笑了一阵,才从他的怀里慢慢走出,接过了他手中的吉他。木吉他,simon&patrick,居然是这么老的型号。真傻。
她决定不去想这么多。眼下,只要直率地享受喜悦就好。
杜音的左手按在琴把上,右手指甲向下扫动,对西蒙暗示地眨了眨眼,他满是无奈,却也没有否认她的邀请。
当第一组和弦结束后,西蒙缓缓开启唇瓣,唱出了熟悉的歌词:
“怀念,想念,徘徊在两者之间,
思考细微的差别,取回遗忘的痛觉。
我是迷路的孩童,比谁都擅长说谎,
喜欢的是春天,
不,喜欢的是夏天,
不,喜欢的是秋天,
不,喜欢的是冬天,
不,喜欢的,只是你所在的城市。”
她对着人群走了一道弧线,双眼全是喜悦,买完冰淇淋回来的茅一生和高笠快步狂奔而来。听众们纷纷停下脚步,她,个头不高,穿着质朴的女青年,唱着他们听不懂的异国句子,那异常珍视的姿态好像在从积灰的书架上取出一册丢失了许久的老书,叫路过公园只是听听歌的游人也忍不住被眼泪迷了眼睛。原因不明,大概是情到深处自然富有的感染力。一曲终了,她的嗓音经久不息,紧接着她又开始唱下一首……再下一首……
这次,他们的音乐不会停止。
【完】 奇快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我家吉他逼我出道更新,第106章 意料之外的、命中注定的重逢免费阅读。https://www.xqikuaiwx1.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